很多场合,是真不适合面露笑容的,这虽不算什么大事,尤其是一瞬的笑意被定格,也并不能概括微笑者的全部内心情绪,但还是让人非常不舒服,心会痛。比如曾在陕西延安那个车祸现场“一笑天下闻”的表哥杨达才;再比如河南中牟农民被铲车碾死事件里,接受央视采访“笑谈死者体内酒精含量”的企业主。
央视主播白岩松说,“他这一笑让我浑身都发冷”。确实,人被碾死了,人家在办丧事,有什么值得笑、并且适合笑的点吗?这显然不仅是具体某负责人个人情怀出了问题,也一定不会是被高手点住了笑穴、不能自已,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不屑与漠视。一笑一颦之间,足以让闻者怀疑这所处的是非人间。
非常不合时宜的笑容背后,需要注意一个细节,涉事一方负责人一直在强调被碾轧致死的农民体内“酒精含量”的问题。在案情并不明朗(甚至本案一度被定性为意外事故)的语境中,相关案情细节的选择性披露便可能有某种引导的意图——— 死者醉酒,是否最终会成为案件责任分配的一个关键点?必须明确,不论被碾死的农民是否醉酒,哪怕他醉倒在地,也是醉在自家的承包地里,开发商的铲车在未签订补偿协议之前贸然进入,是惨剧发生的全部原因。
而且,包括同期发生的湖北巴东碾轧惨剧在内,不仅需要毫无偏袒地查清案件真相,而且要对除了肇事司机之外的开发商、公司责任人是否存在指使、纵容的情况予以彻查。湖北巴东惨剧,《新京报》援引当地农民的说法,肇事者曾向村民陈述自己是受人指使,并表示在接到指使电话时已录音保留证据。这一线索要比诸如死者醉酒之类的细节对案件的侦破更有价值,也更重要。地方政府、侦查机关有义务查清事实,相关信息也需要向公众及时公开。
或许,或许有人会为谈妥了赔偿数额的死者家属瞬间闭嘴(或改口)心有怨言,但却真的无法为此苛责死者的家庭。死者家属接受民事赔偿,不应当成为刑事案件被勾兑的条件。是否及时赔钱,对刑事案件的定性、量刑乃至幕后指使的追查,都不应当有影响。
真正有必要追问的,倒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屡屡发生农民权益被侵害的事件时,为何会给人一种与涉事企业第一时间站在一起(甚至宁愿站在涉事企业前面为其挡枪)的印象?在平日没死人的那些磕磕碰碰、零敲碎打的小纠纷中,政府站在什么位置?出了人命,政府是否依然出于惯性,站在了其以往常站的那个位置?据最新的消息称,河南中牟惨剧目前已有一位政府官员被停职检查,系当地“镇纪委书记”。嗯,问责力度不小啊。
2010年4月,媒体曾以“拆出人命的地方,官员果然个个还在”作为标题,对近些年来发生的强拆血案(尤其是官员被问责的情况)予以梳理,得出的结论着实令人沮丧,挫败感倍增。社会的发展,不应当屡屡以搭上人命作为代价,历史车轮滚滚而过,真的就无法找寻到一种柔性、舒缓的节奏吗?
“你碾轧了我,还一笑而过”,从浙江钱云会到湖北巴东,再到河南中牟,一次次令人心痛、神伤。弥合伤痛,让权力与商业利益对生命、对公民权利产生敬畏心,应当从个案的真相彻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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