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南京的各大媒体都纷纷报道了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市、区属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一般商品房地产领域退出的实施意见》。根据这份“意见”,南京33家市属国企要在今年年底前退出房地产。此外,还有77家区级国资房企也被要求在明年6月30日前退出房地产。据报道,南京市目前已停止对市属国企的商品房土地供应和项目审批。
对于为什么出台这项规定,媒体引用南京市的解释是根据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而出台的“整改措施和民生问题解决办法”。问题是,国企退出房地产,究竟是否真的有利于解决房地产和高房价问题?南京的此举,究竟是“回应民意、有利民生”,还是唯商是瞻,巩固了不良商人对房价的操控和垄断?这值得各方深思。
国企究竟该不该退出事关重大民生的房地产行业,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具有争议的话题。
三四年前,针对有的央企为利润指标纷纷进军房地产,不惜高价拿地、干扰了房地产调控的情况,国务院国资委曾勒令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但事实证明,央企和其他国企的退出,不仅没有使房价回归合理,反而使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越调越涨”,开发商对市场和房价的垄断操控,使政府的房地产调控变成了“调空”。在强国论坛上就有人对此提出强烈质疑:国家宣布大型国有企业退出房地产行业几年来,房子价格如同火箭般急速蹿升,这是为什么?针对这样的状况,国务院对国企在房地产上的要求,也已经从当初的“退出”,转变成“规范国有企业在房地产领域的投资行为”。
在国家对国企在房地产的要求由“退出”变为“规范”后,南京市现在突然提出对国企在房地产上“一刀切式”的退出规定,是不是真的能让老百姓从中得到实惠?今天几乎所有的媒体对此都不做“肯定”的回答,业内人士表示对楼市影响不大。但如果从公众的角度深究下去,国企从房地产上一刀切式的“大撤退”,负面效应不可小看。
众所周知,住房问题对城镇居民来说是最大的民生,也是老百姓反响最强烈的社会热点。涉及到中国一半以上人口的如此重大的国计民生,过去都是由私营企业为主的房地产商所主导,国企的份额本来就很少。但过去十多年来中国房地产发展的历史证明,由开发商主导甚至操控垄断的房地产市场,不仅适应不了国民住房小康的要求,反而成为制造社会问题的“麻烦”所在。在这样的情况下,再把“最能代表国家和政府意志”的国资房地产企业“赶出”房地产市场,其后果如何可想而知。
国企的一个最重要的价值,就是它能在稳定和维护国计民生上,发挥其他企业所不能比拟的作用,在住房问题上也是如此。世界上解决住房问题最好的国家新加坡,85%居民所居住的组屋,就是由新加坡的“国企”——建屋发展局所一手操作。从组屋的规划发展、征用土地,到建造组屋、对外发包或承包工程,再到最后的组屋出售和出租等,都由这个政府下属的部门一手包办。实践证明,正是新加坡这种国有的“政府开发模式”,才能使新加坡国民可以用最小的成本得到宜居的组屋。
新加坡的经验表明,解决住房问题,尤其是在像中国这样不完善不健康的房地产市场体系下,国企不仅不应该退出,反而应该在房地产市场掌握主导权。当然,我们需要的是像新加坡建屋发展局那样的国企,绝对不是那种和“缺乏道德血液”、唯利是图的不法房地产商同流合污的“国企”。只有前者,才能在提供老百姓买得起住房上有所作为。
房地产业“利润丰厚”,为什么这块“肥肉”一定要让私人民营和外资企业独吞,国企只能在其他方面“啃骨头”?国企主导房地产,政府可以使它让利于民,推出更多老百姓买得起的住房,使房价更向合理水平回归。这点,是其他非公企业所不能给予的。所以说,房地产市场的国企退出,于民无利,只能是把利润丰厚的市场拱手让给了私企民营。问题是,我们究竟是要执政为民,还是官商相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