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本报独家刊发河北省公安厅针对越狱犯杀数人的辟谣信息。21日,衡水一名网友将此信息部分更改后再次发布,该网友被拘10天,被罚500元。记者获悉,今年以来,河北省多部门联动,集中查处了散布H7N9禽流感病毒传染、邯郸某地发生抢孩子事件、石家庄赞皇要发生大地震等100余条网络谣言,关闭违法违规网站50家,落地查证35人,并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规范了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27日,根据省内几起网络造谣事件,省公安厅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网友举报不实信息。
网络谣言
1、谣言之魏县有犯罪团伙“抢孩子”
“最近可千万别骑自行车带孩子出门,三个摩托车犯罪团伙已经从车后座抢走好几个孩子了!”8月20日出现在腾讯微博的一个帖子被百余网友转发评论,引起了魏县众多孩子家长的恐慌。
8月24日14时许,魏县公安局民警发现,腾讯微博用户“丢了幸福的猪”发贴称:魏县有三个犯罪团伙在县城公然抢孩子,现在当地群众不敢带小孩出门,并煽动微博集体逼公安局抓坏人去。记者了解到,该微博发布后,给当地群众带来恐慌,社会影响恶劣。
经魏县警方侦查,于8月25日将微博发贴人申某(女,24岁,魏县双庙乡人)抓获。
经查,申某承认此信息是自己道听途说的传言,未经查证,自己为取得轰动效应而发布。申某对“道听途说该谣言后,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擅自发布虚假微博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申某被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经教育训诫后,申某表示今后坚决杜绝此类造谣传谣的错误行为。
这是省公安厅全面开展“净化网络环境”专项行动中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和违法信息的典型案例。
2、谣言之越狱犯流窜多地杀死多人
无独有偶,本月19日,本报刊发警方辟谣报道,“6名越狱犯流窜至石家庄,杀死多人”系虚假信息,并证实该信息全国“漫游”,只是因传播地不同而涉案地不同。并提示网民不要相信的同时,也不要转载传播。
警方透露,8月21日接到衡水网民举报,百度贴吧上有人散布谣言称:“枣强县大营镇发生多起恶性案件!以“肖老八”为首的6名犯罪团伙越狱后,在镇上杀害78人,强奸16人,抢夺财物700多万……”近百网民点击浏览。此帖内容与警方辟谣如出一辙,只是将石家庄改成了枣强县。经核查系网民扈某本人以讹传讹、虚假杜撰而成,扈某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3、谣言之核武器试验基地迁往枣强
5月12日,枣强县一网民在“腾讯微博”中发文称,核武器试验基地搬迁到枣强县某中学。民警立即针对这条言论展开调查,很快查明该网民正是这所中学的一名学生,因为日常学习压力大产生消极不满情绪,为宣泄情绪而发此文。由于该学生系未成年人,民警依法在其监护人的陪同下对其进行了讯问和训诫。
4、谣言之武强一车23人全部遇难
8月8日,一网民在“百度贴吧”发表了一条涉嫌恶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帖子,该帖称“武强小范出事了,一车人23个,一个也没活啊!遇难者一路走好!”该帖的发布正值第七届吉他文化节期间,民警发现该帖时,已有40余人进行回复,造成了一定社会影响。在获悉这一情况后,武强县公安局立即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召开专案部署会立即展开侦查。经过连续多日的侦查,民警在饶阳县城找到了发帖者高某。经讯问,高某如实交代了其为赚取发贴经验值、增加点击率,故意在网上发布虚假言论的违法事实。目前,因高某涉嫌“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武强县公安局已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
另外,还有4起在网上散布洪水、地震等内容谣言的案件也被警方及时依法查处。
部门行动
净化网络环境
从7月15日开始至年底前,省公安厅联合13个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了“净化网络环境”专项活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快速处置,清理网络不良信息、整治违法违规网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网络秩序日益规范。
截至目前,全省共清理网上淫秽色情、赌博、涉枪涉爆等各类违法信息14435条,依法关闭违法违规网站9家、违法栏目38个,警告网站75家,责令限期整改违法网站48家,发现处置网上谣言信息124条,处理网民举报的违法信息96条,依法行政拘留11人,教育训诫21人。
警方介绍,目前统计发现,谣言中,禽流感(H7N9)谣言信息情况最为突出,共91条;地震谣言13条,恶性案件谣言11条,其他谣言6条。
此次专项行动结合公安部“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全省交互式、交易类网站为重点,采取网站自清自查、民警24小时重点巡查、在网络运营商及数据中心建立网安警务室、与重点网站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与省内相关部门及外省(市)公安机关通报协作工作机制等措施,确保网上违法信息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同时公安机关还在长城网、新浪(河北)公布了网上违法信息举报电话,随时处理网民举报的违法信息。
法律责任
网络时代更要守住法律底线
近期,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特别是微博、贴吧散布谣言,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衡水市公安机关快速反应,依法对传播谣言者给予治安拘留处罚,对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尊严,而且是对谣言的一种有力遏制。这对所有网民都是一个警醒:在任何话语平台上,坚守法律底线,都是应有的义务和担当。
网络世界是公共空间,是许多现代人心灵栖息的家园。每一个公民在网络里释放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有言论自由,却没有诽谤和造谣的权利。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请您举报网络谣言和违法信息
省公安厅:0311-66992211,0311-66992233石家庄:0311-89663150承德:0314-2373202张家口:0313-8682399秦皇岛:0335-3950242唐山: 0315-2530400廊坊: 0316-110转3018保定:0312-3071100转20669衡水:0318-2966279沧州:0317-2170695邢台:0319-2202318邯郸:0310-2073293冀中公安局:0317-275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