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仲瑞)11月19日,交警支队组织伊州区15家租赁汽车公司法人(负责人)处理租赁车辆交通违法培训,会议由交警支队宣传秩序大队负责人主持召开,随着旅游新疆推进旅游兴疆战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今年1月至10月,新疆接待国内外游客达20192.87万人次,来疆、来哈旅游人员大多都是内地人,普遍选择租车自驾游,从而促进我市汽车租赁行业迅速发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也随之而来,因承租驾驶人对我市道路不熟悉、导航数据与实际路况有差异等情况,导致租赁汽车道路交通违法,大多租赁人员既不在违法行为地,也不在机动车登记地,无法按照现行程序处理汽车租赁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处理难问题成为困扰承租驾驶人、租赁企业的难点、痛点。
随后,车管所网办中心人员组织培训,培训紧紧围绕交管“12123”手机APP开展,从APP下载、安装、注册、进入业务中心模块、违法信息处理、租赁汽车违法处理等方面逐一进行讲解,并现场回答租赁企业法人(负责人)的相关问题并审查相关审批手续,集中将手续齐全租赁企业备案。
通过培训,进一步深化推进“放管服”服务,达到预期效果, 一是便利承租驾驶人处理汽车租赁期间的交通违法。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允许承租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处理,方便不在违法行为地、机动车登记地的承租驾驶人网上处理;承租驾驶人在违法行为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交管部门窗口处理时,不再要求提供租赁汽车行驶证,由信息系统自动核对租赁关系,减少承租驾驶人因处理交通违法导致两地奔波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二是减轻汽车租赁企业经营负担。对承租驾驶人未及时处理的,经租赁企业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到承租驾驶人名下,并通过在租赁合同中确认的联系方式,及时告知承租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三是强化违法处理警示教育功能。对承租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向租赁企业提供查询,便于租赁企业掌握本企业车辆交通违法信息,并通过租赁企业提醒告知、公安部门精准告知,督促承租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充分发挥交通违法查处警示效果,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