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起,本市住房保障租房补贴政策扩面,这次扩面最大的变化是调整了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政策,降低收入准入门槛。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5个条件:
1.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160元(含)放宽到1260元(含)。
2.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
5.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租房补贴从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200元(含)放宽到2400元(含)。同时,应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