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六条”明确要求严格执行限购政策,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暂定对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广州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即将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供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年限从之前的1年调整为3年。
同时,还要求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得低于70%;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另外,“穗六条”也明确要求加快中低价位商品住房的预售审批,加快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供应。力争2013年广州市住宅用地实际供应量比前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增加20%以上。2014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不低于2013年计划供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