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央级媒体”现代消费导报年敲诈500余万谁在包庇?
随着国家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产业的发展,全国各地政府把报刊、文化出版单位推向市场,因此一些文化出版大集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就此一些小报小刊等单位为了生存,为了能在文化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不惜铤而走险。那就是一些小报从原来的省级搬到北京,充斥“央级媒体”,从而“苟活”。
此前有消息,中国电力传媒集团和内蒙古日报传媒集团主办的《网络导报》冒充“央级媒体”,在全国各地进行“新闻敲诈”。最终致该报被新闻出版总署查处并要求停刊。此事既出,全国舆论哗然。
然而,《网络导报》的教训还历历在目,山西省的《现代消费导报》却又紧跟其上。据资料显示,《现代消费导报》是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的一份消费财经类报纸,而且备案地址就是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116号。
但是,《现代消费导报》由于前任领导管理不善而致无法正常出报,此时此刻山西临汾人王建峰(音)抓住时机300万买断此份报纸。投资300万,那盈利就定会超出这个数目。王建峰为了达到敛财的目的,把《现代消费导报》搬到北京市办公,冒充中央媒体,由此开始他的“新闻敲诈”生涯和疯狂敛财“勾当”。
据媒体人士透露,王建峰此前是通过钱财获得《中国贸易报》记者证件以及记者部主任一职,但是作为山西籍人士深知媒体的“利润”,所以不惜高价买断《现代消费导报》。
然而,笔者通过网页浏览获知,《现代消费导报》此前就因为搞“新闻敲诈”而勒令停刊整顿,并且网络举报《现代消费导报》记者钟波以及王余明搞“新闻敲诈”。一位熟悉《现代消费导报》的人士透露,王建峰为了攫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为了更多地敛财,一方面清除报社原来职工,一方面疯狂变卖记者证。这位神通广大的王建峰社长,现已发展记者27人,每个记者如果驻各省每年需缴纳15万元“敲诈费”,如果记者敲诈超过15万元全归记者所有,报社只扣除税收;如果在山西的记者,不出山西省只需要交纳12万元的“敲诈款”即可。(交款方式是现金一次性交情一年的“任务”。)
如今网络发达,传统媒体的垄断地位被打破,网络媒体也是甚嚣尘上。因而这块“肥肉”王建峰仍是照吃不误,于是王建峰雇佣网络技术人员几千元做了一个被称为《现代消费导报》的官方网站《现代消费网》,但是他却承包给一位叫张桓瑞的人,网站全由该人负责,只需每年上缴100万元的网站承包费即可。张某人更是网络高手,利用现代消费网向全国各地分包频道赚钱,每频道每年5万元的承包费。由此可见王建峰旗下都是“新闻敲诈”高手。
然而据熟悉王建峰的人士称,王建峰在北京媒体圈是“有名人士”,因为王建峰根本不是实实在在的新闻人,而是利用新闻媒体敛财的人。听到王建峰300万承包《现代消费导报》似乎还感到惊奇,其实王建峰之所以能在京城如此声名鹊起,最为根本是他花上千万承包多家报社部门进行敛财,所以作为京城内的媒体人士“感叹”。
《现代消费导报》本是山西本土媒体,但是王建峰这位“敛财大王”,搬到北京冒充央级媒体,而且辐射全国,南方有江浙,北方有新疆、内蒙等地,但是只要是你向王建峰缴纳钱财,就是在中国的一个小村庄都可以设立记者证。
每年国务院新闻办、国家“扫黄打非”办乃至出版总署都严厉要求新闻媒体搞“新闻敲诈”,但是王建峰不予理睬只是追求他的“敛财梦”,甚至堂而皇之地在《现代消费网》上告示旗下人员:禁止搞“新闻敲诈”,但是他却是背后搞的都可获得“吉尼斯记录”了。
笔者经过初略统计,王建峰就《现代消费导报》一家媒体敲诈就高达500余万元(现代消费导报现有记者27人,27*15万=405万元,网站承包费100万元,年收入共计505万元。)。那么他在其他媒体承包的又要敲诈多少呢?
笔者试问,像《现代消费导报》这样的假洋鬼子要在全国横行多久呢?那么这位“敛财大王”王建峰就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