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政府践踏法律尊严,湛江市公安局张荣辉局长无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两位副厅长批文犹如废纸。
21年告状路漫漫,11年胜诉泪茫芒。4年执行未果期遥遥,5万执行款付东流。
事发地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那柳村
雷州市人民法院收取执行费二万收据单
21年讨公理,11年胜诉,四年执行材料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那柳村村民手执一沓沓厚厚的21年诉讼资料,一份份盖有省、市、区等相关部门公章强制执行的文件,一张张犹如废纸般的省高级法院批示,省公安厅郑东、罗娟两位副厅长和治安局孙大平亲笔批文。一步步走出用血泪凝聚而成、举步维艰的11年土地胜诉之路,等来的而是4年漫漫无期无果的强制执行。威严神圣的具有法律性的强制执行文件效力荡然无存,竟4年未果,激怒冷漠广大群众,将世代以土地为生的村民,何以安生,法律的尊严何在?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谭神岭(边溪岭)土地、林地之争议
谭神岭(边溪岭),位于湛江市湖光镇那郁溪西边,料村公路东边。其四至是:东至那郁溪西边田坑;西至料村公路;南至鹅村路、田坑;北至料村公路小运河涵、曲洋坑,面积约310(如图所示)
那柳村、世乔村、山豪村对谭神岭土地权属问题于1978年农村体制下放前后开始争议,尤为1985年争议甚激烈,湛江郊区、麻章区、湖光镇政府多次进行调解、处理,未果。
1992年——1995年期间,那柳村就世乔村强占该岭问题,向湛郊区上诉,湛郊区人民政府进行调查,发出湛郊府(1994)13号处理决定书。那柳村不服,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和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市政府和区法院都一致撤销郊区政府1994年1月6日的处理决定,重新作出处理。1995年1月5日,麻章区人民法院维护湛江市人民政府湛府复决字(1994)20号复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