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唯一给出徐玉锁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是“涉嫌行贿罪”。但具体行贿何人?行贿金额多少?在什么业务中行贿?何时何地行贿至今一切细节都不得而知
本刊特约研究员 王荣利 整理
2012 年10月30日,停牌自查重大事项的深圳市远望谷[5.10 2.20% 股吧 研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61)复牌公告称:于2012年10月24日晚从深圳市人大网站获悉,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深圳市人大代表徐玉锁报请许可强制措施的请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许可检察机关对市人大代表徐玉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公告当日,远望谷一直封于跌停板。此次跌停造成远望谷股价蒸发5.8亿元,而徐玉锁的个人财富则蒸发了近1.74亿元。
据相关资料,此次出事前,徐玉锁可谓一帆风顺。他于1965年出生,1984年毕业于原西北电讯工程学院(现改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雷达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4年至1991年,在中国太原卫星发射中心雷达测量部从事航天测控事业;1992年至1997年,在中国太原卫星发射中心兰州科技部从事技术开发工作,主要从事微波射频识别技术的研究开发,历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8年从部队复员创建兰州远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继续从事微波射频识别(RFID)技术研究及企业管理工作;1999年12月,创建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99年至2004年12月任远望谷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年1月获得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2007年8月21日,他创办的公司即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市后,其个人资产数十亿元,一度进入胡润百富榜。
作为高级技术人员,徐玉锁是电子标签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并主持设计了车号读出装置、车号卡、电子标签、在线可读写电子标签、电子标签阅读器、通过式微波信号的提取和测量装置等实用新型专利。徐玉锁主持设计的红外线轴温探测微机处理装置,通过局级技术鉴定并获委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主持设计的电动转辙机电流测试仪,通过局级技术鉴定并获推广应用;主持设计的货车车号识别系统(有源),通过局级技术鉴定,获委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及兰州铁路局科技成果一等奖;主持设计的货车车号识别系统(无源),1997年1月通过国防科工委组织的“国防科技成果技术鉴定”,成为国家“八五”期间重点攻关项目;主持设计的XC型自动设备识别系统——铁路机车车号车次识别系统,1999年8月通过铁道部科技成果鉴定。另外,还研制成功了道岔参数测试仪、供暖锅炉微机监控系统、电动转辙机测试台、电动转辙机缺口位移监测系统、牵引变电所智能模拟盘微机防误闭锁系统等。
除此之外,他还担任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南山区民营企业商会副会长。
然而,这样一位成功的企业家、人大代表,却被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不由得令人惊愕不已。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称,“受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的委托,我院依法以涉嫌行贿罪报请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徐玉锁采取强制措施,市人大常委会于10月24日作出许可决定。”这是目前唯一给出徐玉锁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是“涉嫌行贿罪”。但具体行贿何人?行贿金额多少?在什么业务中行贿?何时何地行贿至今一切细节都不得而知。
远望谷证券事务代表徐浪曾向记者表示:“我们得到未经确认的消息是,徐总只是‘协助调查’。” 对此说法,显然是不可信的。“协助调查”不一定非要“采取强制措施”,更何况是一位“人大代表”。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对徐玉锁“采取强制措施”来看,说明已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徐玉锁存在违法犯罪的事实。
于是,市场传闻四起,并由此引起了媒体的竞相猜测。有猜测与“刘志军案”有关的,有猜测“涉嫌温州高铁事故”的,有猜测涉嫌铁道部“天价宣传片”的,有猜测“涉嫌原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案”的,有猜测“与公司上市有关”的,还有猜测“或事出骗取国家补贴”的,有猜测“或与河南铁路运输业有关”的不一而足。
但这些说法都未得到证实,而远望谷公司方面对外界各种猜测均一概不答。并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能与徐玉锁取得联系。但有业内人士表示,从徐玉锁不断减持公司股份的表现来看,“出事”或早有迹象。据悉,自2010年开始不到一年时间内,徐玉锁疯狂减持套现4.3亿元,公司多名高管均选择“落袋为安”。“或许徐玉锁对‘出事’早有防范,目前看来减持就很好理解了”。
拥有“铁路射频识别系统寡头”之称的远望谷,2011年以前主营业务半壁江山都与铁路有关。徐玉锁已被郑州铁路检方带走调查。由此也让外界此前猜测徐玉锁与铁路项目有关的传闻,增添了一份可信的砝码。分析人士指出,虽然目前尚不知道徐玉锁出事的具体原因以及与上市公司的瓜葛有多大,但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徐玉锁与铁路系统内的关系过从甚密。公司目前的一位独立董事鞠家星就是铁道部门的一位前高官。
11月7日,远望谷仍按照原先计划如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代理董事长陈长安、代理总裁陈光珠携公司全体高管集体亮相。不过,对于徐玉锁出事的相关细节,公司管理层方面并未给出解释,仅称“公司也未获悉进一步情况”。
徐玉锁案至今仍扑朔迷离。究竟是谁收取了徐玉锁的贿赂?收取了多少金额的贿赂?在什么业务中收取了贿赂?是否真的与铁路项目有关?究竟事关哪里的“腐败”?为何隐藏得这么深?作为一名技术性企业高管,徐玉锁为什么要行贿?行贿可以避免吗?不行贿又将怎样
一切的一切,只待司法机关尽快查清案情,揭开谜底,给出答案。
2012年11月
企业界犯罪案件追踪
汕头市威达工艺厂执行董事蔡诗云涉黑被判有期徒刑17年
11月1日,媒体报道,广东省汕头市威达工艺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汕头市濠江区原人大代表蔡诗云等20多名被告人涉黑案已接受一审公开宣判,其中的主犯蔡诗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 年,没收财产50万元并处罚金3万元; 涉案团伙的其他成员也分别被依法判处1 至4 年有期徒刑。
现年50岁的蔡诗云是土生土长的汕头市濠江区达濠人,绰号“三脚虎”,原系濠江区人大代表, 在当地拥有比较广泛的人脉资源和一定的社会地位。该涉黑团伙以蔡诗云为组织者、领导者,蔡玮铭(蔡诗云之子)、倪昭坚等人为骨干,邱礼彬、洪远伟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团伙, 从20世纪90年代起便多次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多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和无故殴打他人等违法行为。
汕头市濠江警方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后,搜集相关证据,一方面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罢免蔡诗云的人大代表资格,同时于2月15日晚采取突击行动, 成功抓捕该团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蔡诗云和蔡玮铭等人。
油田公司副总工退休前受贿530万元退休后受审
11月5日,曾任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油田股份公司副经理、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的李兴,坐上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接受审判。
李兴,63岁,现已退休3年。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理查明,2006年初,西安一家制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职员田某得知延长油田股份公司要在延安的崖里坪建生产基地,便找到时任该公司主管基建工程的副经理李兴,在李兴的帮助下通过围标中标,先后行贿30万元。
2006年初,延长油田经研究决定在西安解决公司职工住宅楼问题,并成立了以李兴为组长的征地建房领导小组。陕西万X企业集团下属的鸿X房地产公司,拥有位于文景南路160余亩土地。双方协商以转让公司股权的形式实现土地转让。2006年4月,万X企业集团董事长张某承诺,如果鸿X公司能将股权转让给油田公司,并代征代建职工住宅楼工程项目,愿支付李兴500万元好处费,李兴同意。同年5月,经双方协商,鸿X公司以每亩118万元的价格将160亩土地整体转让给油田公司。随后李兴签订了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并支付了7000万元股权转让款。2006年10月,张某将事先准备好的存有200万元的银行卡及密码交给李兴。同年11月,油田公司将股权转让款全部支付完毕后,张某又安排其公司出纳将300万元现金分多次存到李兴的银行卡中。
当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新城区土地局干部、华夏银行[8.16 0.99% 股吧 研报]陕西分行中层领导约100名代表,走进审判法庭,旁听了这起国企领导受贿案。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择日宣判。
浙江台州女老板陈静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000多万
据11月9日媒体报道,浙江台州一“玫琳凯”女老板陈静雅,自2007年起,以炒房、承兑汇票,做银行还贷生意等名义,向其同学、朋友及生意伙伴等陆续借款9289.9258万元,遭公诉机关指控,浙江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陈静雅,1980年生,浙江台州椒江人。2003年,24岁的陈静雅开始涉足“玫琳凯”化妆品生意,此后她将生意范围扩大至美容、泡澡、发型设计、形象设计3年后,她成立了“美丽有约”形象设计工作室。2007年,陈静雅开始民间借款,因为开店需资金投入,她先抵押自己的房产,而后通过民间借款还清银行贷款,为了取得更高额的银行贷款,陈静雅利用先银行借款再民间借款还银行借款的方式,循环倒腾取得更多资金支持。后来因为资金紧张,陈静雅直接民间借款,月息从原来的2分涨到3角,即最高利息为一万元借一天利息一百元。陈多次向朋友、同学借款,中学同学、大学同学、甚至通过培训课认识的外地同学,顾客、生意伙伴等处借款。2011年底,陈静雅开始觉得力不从心,赚来的钱已经还不了借款所产生的利息了。经多人向公安机关举报,陈静雅被抓获。公诉机关指控,陈静雅以承诺付息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9千多万元,数额巨大,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新疆化工集团原副总林某挪用公款513万判刑7年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林某,在担任新疆有机化工厂清算组组长期间,擅自将化工厂一块国有非经营性土地进行处理,所得地上附着物补偿款513.5万元转入自己的房产公司归个人使用。
11月15日,有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二审后做出维持一审原判的终审裁定:林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林某今年62岁,已经退休。2004年,林某被任命为化工集团副总经理。第二年,新疆有机化工厂经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决定实施政策性破产,同年2月,林某被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该厂破产清算组组长,该厂有21.8万余平米土地被列入破产资产,由清算组依法处置。2010年3月,林某以清算组的名义,以处置新疆有机化工厂破产经营性土地为由,向相关部门申请,将由清算组代管的一块2.29万平米的土地挂牌出让。清算组与参与这块土地竞买的某房产公司,就这块地上职工安置、补偿等问题达成了协议,作为摘牌条件。随后,林某以清算组名义与该房产公司负责人潘某签订了协议,要求潘某与受清算组委托处理遗留问题的新疆天泰公司达成协议并完成执行后,可视为潘某对摘牌条件的满足。而天泰公司是林某于2009年以前妻母亲名义成立的个人独资公司,实际由林某掌控。潘某代表自己的房产公司与天泰公司签订协议,同意向对方支付各项费用513.5万元。潘某公司向天泰公司支付了该笔钱款之后,潘某公司顺利地与乌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合同。林某称,其中400万元交给前妻在银行办理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