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应该清楚,政府福利院不可能抚养社会上所有孤儿,民间收养机构亦是主力。在政府衔接没有做好的前提下,遣散民间收养机构无疑是逆时代潮流的愚蠢之举。
中国现有孤儿共约61.5万名,其中由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有10.9万名,由亲属养育、其他监护人抚养和一些个人、民间机构抚养的孤儿有50多万名。然而在河南省兰考县“袁厉害事件”发生之后,这些平日被民政部门默许存在的民间收养机构,在最近一段时间,面临的却是被遣散的尴尬局面。
一场不期而遇的大火,带来的不仅是生命之痛,还让民间收养机构处境尴尬。因为按照相关规定,民间组织注册必须要有主管单位,否则就是“非法”。然而,一方面国家规定民间不允许成立福利院收养孤儿,另一方面出于各种考虑,民政部门不愿为民间收养机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找不到主管单位的民间收养机构,似乎一夜间变成了不合法组织,面临着被遣散的困境。
此情此景,与校车标准出台后众多幼儿园取消校车接送何其相似!2010年7月,我国首部强制性校车安全国家标准正式颁布,由于新国标对校车有着更严格规定,导致之前很多校车不能再继续使用,而想买新车又不能落户,于是很多幼儿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索性取消校车接送。结果就是:其一,家长没空接送,只能选择让孩子转学;其二,在一些地方,比不合格校车更危险的“野鸡车”代替校车接送孩子。
兰考大火前,民间收养机构在政府的默许下得以存在,为政府分担着抚养孤儿的社会职责,大火后却突然成了“非法组织”,成为被取缔的对象;校车国标出台前,“不合格”校车光明正大地存在,国标一出台,诸多民办幼儿园干脆取消校车接送……出于对孩子安全考虑,遣散存在安全隐患的民间收养机构、取缔不合格的校车本也无可厚非,可是有关部门为何不想一想:一出事就遣散、取缔了事,何尝不是一种粗暴的懒政?要知道,民间收养机构抚养着几十万名孤儿,一旦被遣散,难不成让孩子们都流落街头?
兰考大火后,有当地官员曾说,7个孩子的生命,若能换来孤儿救助体系完善和社会进步,也值了。现在看来,此话不但透着对生命的冷漠,还很有可能是假话空话,否则何至于要遣散民间收养机构?如果真想慰藉7个孩子的在天之灵,兰考最该做的就是尽快给民间收养机构以合法的身份,比如说在现有规定下,将民间收养机构纳入民政部门的主管下,然后再查找安全隐患,增加设施投入,给孤儿一个温馨的港湾。
更深层次的追问是,放开社会组织登记已在广东等地试点,反响甚佳。为何类似民间收养机构这类公益社会组织还需要找“婆家”挂靠?民政部门应该清楚,政府福利院不可能抚养社会上所有孤儿,民间收养机构亦是主力。在政府衔接没有做好的前提下,遣散民间收养机构无疑是逆时代潮流的愚蠢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