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报案称酒后被打劫
5月20日22时许,秦皇岛市山海关公安分局西大街派出所来了四名报案者,称“被打劫”了。
此时,报案人杨某坐在椅子上已经睡着,另外三人马某、李某、王某称,半小时前他们吃完饭走在街上,被抢走金项链、现金、手机等物品。但杨某因饮酒过量,一直不清醒,民警要求杨某次日再做笔录。
在做案情分析时,民警们感到案件蹊跷:一是案发是晚上9点多,抢劫作案易被发现;二是同时抢四人,作案人的风险太大;三是杨某被抢后竟呼呼大睡,违背常理。
金项链在“报案人”身上搜出
次日一早,杨某来到刑警队,要求“尽快破案”。
“这个案子不对劲,报案人有点反常。”刑警中队长丁智勇说。民警随后跟踪杨某,发现他驾车跟别人有说有笑,丝毫没有被抢劫后的沮丧。
民警驾车跟随至山海关顺城商厦路口时,看到杨某与路边一男子匆匆说了几句后又开车走了,随后民警将几人带回刑警队。民警从“报案人”杨某身上搜出一条金项链,经讯问,杨某承认这是马某的项链,并称“遭抢劫是假的”。
“抢劫”原是设计好的
原来,5月20日晚上,杨某、李某、王某三人商量着如何弄点钱花,便合计抢劫刚认识的同乡马某,并请马某吃饭。其间,李某假装去厕所,通知朋友张某、赵某和刘某等四人在他们吃饭附近设下埋伏。“只要我们一露面,你们连我们一块儿抢,以示真实。”
21点多,他们刚走出饭店不远,果然遭到“抢劫”。在李某的“建议”下,他们来到西大街派出所报案。
经讯问,嫌疑人李某、王某、杨某交代在山海关、秦皇岛、绥中等地,以同样的方法实施作案5起的犯罪事实。5月21日,实施抢劫的四名嫌疑人被抓获。-文/记者蔡丽 通讯员张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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