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屡屡拆出恶性事件,拆迁手段不断花样翻新的今天,这样的事情似乎也见怪不怪了。但这不能成为我们视而不见的借口,也不能成为地方政府一再使用的手段。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并表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怎样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当前各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中,应当成为干部们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知道自己被网上通缉的那一天,河南省林州市姚村镇村民常松峰正在北京一条不知名的街上。炎炎的烈日下,那个致命的电话打了过来,电话那头出于好意的初衷并没有丝毫减轻这头接听者的惶恐——在这个老实巴交的男人眼里,通缉,这个几乎可以跟罪大恶极相等同的字眼,在电视上、报纸上、新闻里、十万八千里远的距离,瞬间砸落在他身上,没得闪避。
“记住,别从车站买票回来,不要用身份证……”电话那头还在嘱咐着,常松峰回过神来,跟朋友道了谢。转身,他向一辆空驶过来的出租车招了招手,钻了进去。
汽车驶向北京武警总医院,他的父亲常振兴刚刚在这里做完了颈椎手术,这是他们此行来北京的目的。随后呆在北京的几天,常松峰再没敢回到之前入住的酒店,他一直留在医院,直到朋友开车把父子俩捎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