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中午,在本市某美发店上班的重庆人刘某回到宿舍后,满腹心思。“明天就是‘5·20’了,从哪里弄点钱给女朋友过情人节呢?”他随后离开宿舍,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转了一圈,一无所获。再次回到宿舍后,刘某将宿舍翻了个遍,忽然发现同事吕某床下地板的角落处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于是不假思索就将笔记本电脑、电源、鼠标等物装进电脑包,用一只黑色塑料袋套在外面,带出了宿舍。在端平桥菜市场附近,刘某以500元的价格将电脑卖给了一家二手电脑收购店。5月20日一大早,刘某在市第一人民医院附近花30元买了一枝“蓝色妖姬”送给女友,并带女友在市区游玩了一把。
5月23日,刘某经过人民西路时,被受害人吕某发现,最终被任港派出所民警抓获。 经查,刘某,1995年10月生,重庆人,2012年6月曾因在开发区小海镇某理发店盗窃电脑等物被小海派出所处理。审讯中,刘某还交代,去年12月还在宿舍盗窃了另一同事梁某垫被下的500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