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网讯(记者王萌、通讯员焦强)为进一步提高石家庄市电梯安装维保使用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电梯安全运行,记者日前从石家庄市质量监督局获悉,即日起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每部电梯都要有明确的管理责任单位,如发现在使用的电梯内张贴的检验标识超过有效期,可及时拨打12365进行举报。
据悉,此次检查将认真对全市范围内的电梯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一的规定,明确电梯使用单位。2013年12月底前,确保全市每部电梯都能明确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并确保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此次监督检查将重点放在使用单位在建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等方面,同时要求所有电梯必须明示检验合格标志及温馨提示张贴、电梯求救电话必须通畅等内容。
质监部门此次还将按制造生产厂家对石家庄辖区内在使用的电梯进行全面的了解,摸查电梯是否已由该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维保,维保合同的期限等内容。若发现有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不按期维保、不按规定的项目维保,存在维保不及时、不到位等现象,不采用全市统一的维保记录等,质监部门将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相关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对此,石家庄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石家庄市电梯维保使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运行。同时提醒广大读者,为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如发现在使用的电梯内张贴的检验标识已超过有效期,您可及时拨打1236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