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新闻纵横》报道了有家长反映“河北三河燕郊幼幼幼儿园老师对孩子有针扎刀划虐童行为,但当地公安部门和教委均表示管不了的情况”。 (中广网北京4月1日消息)
全国发生“体罚”现象时有发生,但是像这次这样恶劣的实属罕见。针扎、刀划、喝尿、软禁等等,耸人听闻。该是怎样的虐待狂才能对幼小的孩子做出这样的事,他们又会受到怎样的惩罚?但是,二十多天过去了,调查却仍没有结果,燕郊开发区政府和市教委却力促家长私了,我们不禁愕然。
“私了”——犯错者的救命稻草。犯错者愿意私了,掏钱免灾,并不是说他们愿意花钱,而是不及早掏钱“摆平”此事,等待他们的就不是和家长谈判的问题,还有舆论的影响和更重的处罚,甚至断了他们继续赚钱的门路,这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的关键所在。但是犯错者真的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吗,我看不会,因为他们没被打疼。如果这件事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开除一个或几个人,然后不了了之的话,那么这将不会是一个结束,而只是又一件恶性事件的开始。虐童事件,这不是第一次,我们要怎样让它成为最后一次?
我们关注某一事件,并不仅仅是这一事件本身,根本的还是这一事件对于今后的影响,对于我们每个人的影响。孩子上学问题,涉及千家万户,能不能形成前车之鉴。“鉴”不单是处罚,杀一儆百,更是制度和人们的意识。“私了”是一个模糊的说法,不知谁有错,不知错在哪,不知怎样罚,再面对这样事情的时候,我们将无所适从。而明确的结果,则使人们在遇到这样的事情时,有一个心理上的预期,而这个预期是一个警示,警告着人们的行为。中国人都有着天生的执拗,有着愚公的精神,我们要像“秋菊打官司”一样,要一个说法。就像“三聚氰胺”事件,形成了一个特有名词,事件影响很坏,但从结果看却有好的方面:它引发了集体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使得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越来越完善,使得利欲熏心者不敢心存侥幸。
2500年前,古罗马智者把律法镌刻在广场的青铜板上,为人们的行为设定规范。今天,我们要个明确的说法,彰显社会正义,为今人的行为设定准则。
(文/胡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