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南方电网公司广东茂名供电局在没有征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22万伏高压电线茂曙线从广东省茂名市新坡镇高岭坡塘村我家房顶正上方拉过,并于2012年6月26日通电运行,等同于使我家的宅基地和房子从此报废!实际上,架空线路周围还有很大的空间,完全可以让高压电线避开居民房顶。
我想问问南方电网公司广东茂名供电局:
是否在所谓政绩面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值一提?!
无视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这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企所为吗?!
你们的眼里还有没有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物权法?!
供电局的大老爷们,如果你的房子有一条22万伏的高压线从屋顶拉过,你们会作何感想?!
南方电网公司广东茂名供电局,请立即停止你的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