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以前梧州市新农合的补偿管理实施办法由市、各县(市)的卫生部门制定相关标准,从而出现市区、各县(市)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为提高保障力度,从今年一月起,梧州市新农合统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组织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补偿方案,达到各地新农合补偿标准一致的目标。
按照新的补偿方案,新农合的起付线与去年持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为50元;市内一级、二级医院、县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元,市内三级医院(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300元;市外公立医院住院起付线为500元。而普通住院补偿比例进一步提高,扣除起付线和自负费用后,乡镇卫生院补偿比例从85%上升至90%;县(市)内一、二级医院、县级医院补偿比例从65%上升至70%;市内三级医院按55%补偿(宫颈癌、乳腺癌等按70%补偿);区外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按45%补偿;精神病患者在市内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按85%比例补偿;传染病患者在传染病专科医院住院的按85%比例补偿。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其报销比例比非国家基本药品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医药费补偿比例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普通住院补偿封顶线为10万元,有重大疾病者累计(普通住院补偿+大病救助补偿)不超过15万元。
据介绍,今年新农合的筹资金额为每人每年3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8元,区、市、县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92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缴费对象以户为单位,一次性交纳一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当年出生的农村新生儿(婴儿),随参合母亲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当年不需另行缴纳参合费。
市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今年参合费用的截止缴纳时间是2月28日,参合的农民应尽早缴纳个人费用。(记者 陈晓雯 通讯员 王盛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