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问题,国家投巨额专项资金进行环境污染保护和改造。然而,有些地方不良企业却和地方官员勾结起来,瞄上了中央环保资金,对此贪污受贿,巧取豪夺,中饱私囊。湖南省花垣县就有这样一个典型案例。
2015年,中央给湖南省花垣县投入专项资金1.23亿元治理污染,其中2300万元用于对振兴化工锰渣库(下称该项目)治理。该项目是湘渝黔“锰三角”湖南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项目,除中央投入治污专项资金2300万元外,地方自筹916万元,共计投入3216万元。该项目工程由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施工人)施工,2016动工,2017年11月6日完工验收。虽然花垣县环保局说验收合格,但该工程存在严重问题。
一、施工人擅自篡改合法的治污方案,用自己的非法方案作为施工依据
治污技术方案,由华中科大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2015年7月15日,在长沙召开专家论证会。2015年11月23日,湖南省环保厅以湘环函【2015】512号文件批复:该技术方案总体可行,同意按该方案组织设计和施工。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1)振兴化工渣库所在地为冲沟,大量地下水经涵洞冲刷锰渣涌出,平均流量2500m3/d,污染兄弟河,本方案着重治理其所造成的水体污染,对持续造成污染的锰污染地下水涌水进行处理;(2)新建污水厂,其处理能力为3000m3/d,将污染的地下水引入污水厂进行处理;(3)新建3000m3的渗滤液污水收集池,1.5km的排渗导管,2300m3的排渗隧洞,防止污水外流;(4)新修4km的环渣库截水沟,2.5km的渣库坡面排水沟,防止外来水和雨水流经渣库造成污染;(5)用石灰法治污年费用526万元;(6)污水厂建成后由政府委托第三方运行,运行费用由政府和企业共担。
施工人篡改的治污技术方案主要内容:(1)对振兴化工锰渣库进行闭库治理;(2)新修1.8km的环渣库截水沟,0.45km的渣库坡面排水沟;(3)将600m3/d渗滤液污水处理站改造为3000m3/d;(4)新修3000m3/d的污水调节池;(5)用氢氧化钠、次碌酸钠等化学法治污,每天需要化学药物费4万元,每月120万元,每年1440万元,加上人工费电费等每年需要1600万元。
篡改后的治污技术方案,缺乏治污的针对性,工程量大大削减,年运行费却多了1074万元,这让政府和企业难以承受。但其篡改的治污方案,县环保局居然毫无异议的作为了验收的依据,其中猫腻不言自明。
二、施工人自己设计,自己施工,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5条规定,为招标项目提供设计的单位,无资格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根据上述法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能是同一家单位,设计单位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但施工人做的对外公示牌上为:设计单位,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于艾布鲁公司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三、渣库闭库,未经法定的安全评估程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施工人改变对污水水体的治理方案,按照篡改的设计方案对振兴化工的锰渣库进行第四次治理(以前治理了3次,库内有锰渣119万元,处于满载状态)。渣库闭库需要经过安监部门的安评程序,才能进行闭库治理。但是,这次施工人进行渣库闭库,没有经过安监部门规定的安全评估程序,存在如渣库溃坝等严重的安全隐患。
四、大型污水池等治污主体工程至今未做,明明不合格,却验收合格
本次治污的主体工程是:新建2个3000m3的污水池,其中一个正常处理3000m3/d的污水,将污染的地下水引入污水池进行治污处理;下雨时每天的污水量达到6000m3/d,所以需要新建另一个 3000m3的污水吸纳池,吸纳下雨时增加的3000m3/d的污水,防止下雨后污水池不能满足吸纳污水的需要而造成污水直排。但是,以上2个应当修建的污水池主体工程,施工人至今没有新建,下雨后必然造成污水直排;2300m3的排渗隧洞,施工人没有修建;4km的环渣库截水沟,只修1.8km;1.5km的排渗导管没有修建;渣库前高后低,污水排不出去形成新的“堰塞湖”污染。花费中央2300万元治污专款,看得见的工程是:在渣库上面加盖了一点泥土,栽了一些小树,修了一个小小的循环池等。上述应修建而不建的事实,构成治污项目的重大瑕疵。中央花了钱,没有看到工程,钱到哪里去了?百姓议论纷纷:大部分钱进官员口袋了,是个腐败工程!设计建设的两个3000m3/d的污水池等主要工程未做,没有合法的工程竣工验收单,明明不合格,花垣县环保局2018年6月14日却以书面文件说,上述治污项目工程已经完工,2017年11月6日验收合格。其弄虚作假合格,欺骗中央,存在腐败。
五、治污项目结果:氨氮排放超标2.5倍,污染仍在继续
治污项目改造验收后,污水量仍然是3000m3/d,与治污前相比,没有丝毫减少。现在的振兴化工污水厂,系施工人直接运行,由于没有治理氨氮的设施,2019年2月27日,花垣县环保局对施工人治理后排放的水进行抽样检测显示:氨氮超标2.5倍。事实说明,花费3216万元治污项目,没有效果,污水仍然超标排放到兄弟河。单就这一个振兴化工治污项目,2300万中央专项资金打了水漂。
花垣县1.23亿元国家专款治污的其它项目,与上述振兴化工的治污项目情况大同小异,均没有取得实际效果,中央1.23亿元治污专款打了水漂。钱到哪里去了?当地群众和官员都心知肚明。
期盼国家生态环境部、中央纪委派员来花垣县现场核查,督促整改保护环境,追回被非法侵吞的中央专款,对侵占巧夺国家专项治污资金的企业和官员依法查办。
举报人: 花垣县群众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