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未成年人持刀抢劫的案件在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法院审结。
被告人周某,年仅15周岁,只因上网包宿差三元钱,便手持弹簧刀强行抢取同龄被害人侯某手机一部,卖得人民币10元钱后,返回网吧继续上网,被公安机关及时抓获归案。
据了解,被告人吴某三岁时父母离异,从此之后他再也未享受过母爱,跟随父亲过着单亲家庭生活。其父为无业游民,整日以酒为伴,对吴某不管不问,致吴某一步步走向了孤辟、辍学、无所事事、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相勾搭,在不知不觉中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综合本案案情及考虑被告人为未成年人,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在判决中注明禁止在判决生效后的一年内进出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否则将对其予以收监。
判后,法官针对本案吴某家庭情况的特殊性,认为若吴某在缓刑考验期期间,如果继续无所事事,不去上学,其再犯罪的可能性极大,判处缓刑就不能彻底起到教育挽救的作用,而且被告人吴某的父亲也不适宜再履行监护职责。为此办案法官找到了吴某的姑姑说明情况,其姑姑愿意接受此份监护职责,并向法官出具了保证书。
办案法官还从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去一次被告人家中看望吴某,并与其沟通、聊天、释法、从其内心给予鼓励、帮助,并向其姑姑了解吴某的情况,吴某一切表现良好,再未去过网吧,现已在某市技术学校就读。 (作者: 张喜军 刘志刚 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