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判决河南长葛市10名截访人员非法拘禁罪成立,10名截访人员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刑,主犯被判1年半,其余9人则分别被判处几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据了解,今年5月,北京警方查处了一处河南地方政府设在北京的截访点,抓获10名截访人员(12月2日北京青年报)。
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得不到公正处理或感到处理不公,往往采取向上级部门领导表达诉求的方式寻求问题的解决,各级政府为了接受基层群众的来信来访,也专门设立了信访办公室,已协调处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这本来是政府与群众进行良性沟通互动,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一种可行方式,尽管某些访民所反映的问题或表达的诉求未必合法合规,但群众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于更高领导或部门,说到底还是基于对政府的信任和对解决诉求的信心,因而从某方面来说,保持信访渠道的畅通无阻,对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依然是目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里不可或缺的一种形式。
但是,由于一些地方追求片面维稳效果,不是用解决问题的态度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而是对某些越级或进京上访行为,采取拦截,强行遣返甚至直接劳教等来激化矛盾,把越级或进京上访定性为“非法”,非但如此,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还对这些上访人员进行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甚至殴打,尽管时有媒体曝出,但由于是某些地方“政府行为”,所实施的非法拘禁往往得不到法律惩处,报道中的河南长葛市不仅在京设立“黑监狱”,还专门雇佣人员对地方进京上访人员进行拦截并实施非法拘禁,终于在媒体舆论的关注中,被北京警方一举端掉,第一次将官方的截访人员依“非法拘禁罪”送上了法庭并依法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尊严。
第一次将截访人员依非法拘禁罪做出的“首判”,具有着非同寻常的标杆意义,也对少数地方政府依截访、威胁、恐吓甚至非法拘禁来达到片面维稳起到了强烈的警示作用,实际上,地方基层政府在处理与群众的诸多事务中,不可避免会造成或多或少的矛盾,极少数群众感到不满意有怨言或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或表达自己的诉求也是正常现象,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地方政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也正是希望地方政府官员深入群众,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前提下来避免或减少群众上访,但某些地方政府官员却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非法上访”群众采取更加违法的手段来拦截甚至非法拘禁、迫害等,用压制矛盾减少上访来达到表面的“稳定”,使得本来畅通的信访渠道淤泥重重。
北京朝阳法院的这例“首判”,无疑是运用法律手段对信访渠道上长期存在的截访和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率先进行“清淤”,其标杆和示范意义不可低估,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无论政府部门还是公民个人在法律面前的地位平等,无论是谁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十八大报告对建设法治社会的阐述也无不论证了这一点,朝阳法院作出的这项“首判”,既是对信访渠道的率先清淤,让传统的官民沟通更加顺畅,也是体现法律至高尊严的一次有力实践,从某方面来说,也是新形势下,把依法维护社会稳定推上了一个更高的层次。
来源 > 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