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知道,生活垃圾处理场是贮放、填埋垃圾的地方。然而,山西省临县不是这样,在“争取”到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后兴建的“临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从建成至今,什么都不放,闲置8年,垃圾处理场被洪水冲垮,购买的大型运输、填埋垃圾的机器设备都已生锈变成废铁。本来是民生工程就这样变成了捞财害命。如今城市生活垃圾依旧无规则乱倒乱放。也就是说在垃圾处理场这件民生工程上,临县有关部门做了一堆比垃圾更污垢的邋遢事。
临县兴建城区垃圾处理场的动因起源于2003年非典期间。按照当时的相关政策,中央财政可以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专项资金。
本来,建立这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可以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而临县建的这个城市垃圾处理场,其初衷就念歪了经。其目的就是欺骗上级“争取”中央财政资金。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临县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具体实施单位就由城市建设局负责,于是这一出欺上瞒下的大戏就此开演。
2003年9月1日,临县城乡建设局以“临城建字[2003]5号”文件形式,决定成立“临县环卫有限公司”,明确单位性质为民营企业,单位核算,自负盈亏。当日,临县财政局拨付450万元至临县城区环卫有限公司,用途:注册资金......
临县城区环卫有限公司——这家临县财政投资的官办民营企业就此诞生。
这家官办的民营企业充当什么角色呢?
2003年9月5日,也就是这家官办民企成立的第4天,临县城乡建设局再以“临城发[2003]33号”文件,委托临县城区环卫有限公司负责临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的立项报批及项目的具体实施。
不难看出,临县城区环卫有限公司这家民营企业担负的是二政府的角色,这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就是临县城乡建设局的副局长——武川云。副局长任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那就名副其实的官商一体了。
不过,从工商部门提供的实际信息资料显示,临县城区环卫有限公司成立日期是2005年4月13日,是一家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武川云,其股东分别是赵小平、段建军、高治国、武川云。经营范围是城乡主干道、公共广场、街道的清扫与保洁;生活垃圾、建筑渣土的收集、运输、消纳处置。正式注册时间跟临县城乡建设局发文相差一年半,也就是说临县城区环卫有限公司还没有诞生就已经运行了一年半!
令人称奇的是,临县城区环卫有限公司早在1998年就申请,被工商部门预先核准通过。投资人、投资额、投资比例分别为:武川云出资150万元,占比例33.3%;赵小平出资100万元,占比例22.2%;段建军出资100万元,占比例22.2%;高治国出资100万元,占比例22.2%;其投资人(股东)跟2005年才获工商注册的临县城区环卫有限公司惊人一致,其投资总额正好450万元,跟临县财政局拨付的450万元注册资金分文不差!
悬念吧!
有了这奇葩的官办民营公司,果然财源滚滚:“争取”的中央财政支持、地方政府拨款、银行贷款……不断涌入公司账户,物价部门立即发文允许收费......这家民营企业还成了政府项目工程的招标人!
临县城区垃圾处理场工程项目,从2003年开始成立民营公司运营,到2006年10月招标到建成后直至2012年,从1200万元到3726万元,是不断追加政府性投入,而城区垃圾依然是乱倒乱放。垃圾处理场于2008年就已经建成,临县还在不停的向上“争取”资金。更为惊奇的是,临县城区环卫有限公司对城市居民、沿街门店、城区单位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从未停收!更糟糕的是当时建垃圾处理场,拆掉了老百姓的窑洞、占用了村里大量的林地,至今没有如数补偿,而且官司缠身,承诺为老百姓建设的回迁楼也成了烂尾工程,闲置多年无人问津。记者采访时,老百姓提供的资料显示,当时建设垃圾处理场总占地120亩,实际给予老百姓补偿的只有40多亩,剩下的补偿一直没有下文了。用老百姓的话讲,这部分钱让官老爷吃了。
投入几千万元新建的城区垃圾处理场废弃不用,而这些追加的资金和收取的费用用于何处去了呢?临县政协主席薛全清(时任负责此项工作的常务副县长)好轻松的一句说法是:历任领导重视不够!我们相信如果纪委一查到底所有的“猫腻”定会水落石出的。
再说说武川云副局长,记者采访倒是很积极,拿出了大量的资料来佐证这个事情的清白,就是涉及到关键问题时,武局长也是犯迷糊,被问及公司注册来历前后不搭调时,武局长说:这个情况当时允许。按照常理来推,不合法事情应该永久不合法吧!如今武局长退休已经好几年了,但是仍然是这家官办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仍然在临县住建局办公,真的是临县垃圾处理的既得利益者,坐收渔利,永久享受局长待遇和“合法收费”!老百姓不知背后是什么原因?相关县领导、住建局领导是否涉嫌懒政怠政、失职渎职?针对此事件,本媒体将继续关注事态最新情况并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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