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点评网起诉百度公司(下称“百度”)窃用其平台商户介绍内容和用户点评信息、造成公司巨大损失一案,终于在今天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
今天上午,上海浦东新区法院针对此案开庭进行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就案件涉及的众多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交锋,最终,在结合各方证据和对应的法律法规规定之后,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属实,要求百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以不正当的方式使用原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运营的大众点评网的点评信息;并在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以及为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费用23万元。
法院认为,大众点评网的点评信息是汉涛公司核心竞争资源之一,能给汉涛公司带来竞争优势,具有商业价值。汉涛公司为运营大众点评网付出了巨额成本,网站上的点评信息是其长期经营的成果,而百度在依靠自身用户无法获取足够点评信息的情况下,百度公司通过技术手段,从大众点评网获取点评信息,用于充实自己的百度地图和百度知道,实质替代大众点评网向用户提供信息,对汉涛公司造成损害。百度公司并未对于大众点评网中的点评信息作出贡献,却在百度地图和百度知道中大量使用了这些点评信息,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搭便车”、“不劳而获”的特点,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对于屡屡因为侵犯知识产权而被诟病的百度来说,这无疑是又一记“重拳”。
事件还原:点评信息被窃取至百度平台
记者特地尝试了一下在手机百度地图上输入“电影”、“美食”等日常消费类关键词发现,在搜索的结果里,的确存在着含图片、文字介绍和用户点评在内的商户介绍信息,而其中绝大多数内容均与大众点评网上对应商户的内容如出一辙,却并没有注明数据和内容的来源。
回顾庭审过程,大众点评代理律师、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傅钢律师表示, “庭审中,百度公司一直试图利用搜索引擎服务的‘避风港原则’和Robots协议来规避责任,然而法院绕开了百度布下的‘技术迷魂阵’,认为在本案中百度公司是内容提供者,不适用‘避风港原则’。百度公司的搜索引擎抓取涉案信息不违反Robots协议,但这并不意味着百度公司可以任意使用上述信息,百度公司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合理控制来源于其他网站信息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否则其完全可以凭借技术优势和市场地位,以极低的成本攫取其他网站的成果,达到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法院的认定对规制相关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
傅钢律师总结认为:“本案的判决非常睿智的认定了百度以搜索引擎名义获取其他内容网站内容及流量行为的不正当性,虽然判赔额相对于其实际非法获益而言相去甚远,但认定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决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对建立诚实信用公正有序的市场秩序有着更重要的指导意义。”
屡犯不止,百度再遭重拳制裁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百度第一次因为侵犯知识产权而站在被告席上了。
早在2011年,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即“起点中文网”)以“百度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非法公开平台上《斗破苍穹》、《凡人修仙传》、《卡徒》等5部小说(以下称涉讼作品)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财产权”为由提起了诉讼,状告被告百度的搜索服务长期以来大量公开提供涉讼作品的侵权盗版链接。5月,卢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百度在www.baidu.com提供涉案作品的盗版链接,在接到原告的通知后未及时断开链接,构成帮助侵权;百度在wap.baidu.com提供涉案作品盗版内容的行为构成直接侵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类似的场景在时隔仅一年后就再一次上演。2012年7月10日,韩寒状告百度侵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46号法庭开庭审理,韩寒方面的代理律师表示,百度旗下平台“百度文库”在未经韩寒授权的情况下对其作品进行刊登和推荐,并提供付费下载,并且在韩寒主动提出交涉要求删除相关内容后仍然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删除侵权作品,已经构成了侵犯知识产权罪,必须赔偿相应的损失并删除侵权内容。
在听取各方意见后,海淀区法院最终认为:百度文库存在主观过错,故判决百度赔偿原告韩寒经济损失3.98万元及合理开支4000元;驳回原告韩寒的其他诉讼请求。此外,适用同样法律,韩寒另外两起诉百度案件同时宣判,韩寒分别获赔2.46万元及合理开支4000元、1.94万元及合理开支4000元。另有郝群、韩瑷莲状告百度文库案一并宣判。
事实上,百度的“盗窃”之习不仅局限在文学领域。2013年11月13日,优酷土豆集团、搜狐视频、腾讯视频、乐视网等国内四大视频网站联合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美国电影协会等十多家机构和版权方齐齐将“枪口”对向了百度、快播,称已向法院起诉百度、快播的盗版侵权案件共立案百余起,涉及百度盗链、盗播移动视频版权的影视作品逾万部,向百度索赔由此带来的损失3亿元。张朝阳透露,此前早已通过渠道向百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带话”,希望百度停止盗播、盗链,但最后收到的回复却是:“只要快播做他们就做,如果快播不下他们就不下。
至于百度MP3搜索业务和百度云业务,也早已被业内多次诟病“默认传播盗版资源”。
近日,百度突然封停了3000多家以网文和网文作者为关键词的百度贴吧,引发一片哗然。有网友猜测,不排除此举是网文作者或相应组织以侵权为由向百度提出警告所致。某网文贴吧资深网友透露:贴吧盗版他人作品后,盗版贴非但不会被删除,反而还会被百度搜索列入到推荐搜索结果里,许多文学类贴吧在吧主公开招募中甚至以明文的方式承诺吧主“有商业参与权”,绝非百度一直所说的“网友纯个人行为”。百度作为平台权利方,恐怕已不仅在充当平台提供者的角色。
“百度屡屡侵犯作家、网站和平台版权,既违反了相关的法律,也是一种靠‘吸血’谋生的短视行为。在这一过程中,除去版权方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以外,整个市场也在因百度的行为而受损,从长远的眼光来看,这并不符合商业追求创造价值和共赢的公德。”有行业人士表示。
而一名微博网友的观点则更为犀利:“百度就是想搞垮这些平台,然后好推自己的业务!”
目前,百度方已经表示将对判决结果此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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