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法律程序而言,也可以说中俄边境问题已经解决:2005年20日,俄罗斯国家杜马(下议院)前天以绝对多数票,批准了中俄两国元首去年10月14日签署的《中俄边界东段补充协定》,意味这份颇受关注的边境协定,分别通过了中俄两国最高立法机关的审查,中俄东段长达4000公里边境终于定形,俄罗斯远东地区曾经属於中国的150万平方公里土地在法律上永久归属於俄罗斯。值得注意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4月底通过这部曾被人指为“卖国”的边境协议时,极为低调,外界都不知情,只有一份京城小报在有关报道中轻轻带过。不管怎么样,最起码,从法律层面讲,中俄之间的边境问题是通过协商途径得到了解决。然而,这是不是一个永久协定?又是不是个得到双方民众认同而没有后遗症的协定呢?
从中国方面看,有舆论指出,中俄东段边境问题的解决,对中方来说实际上是“丧权辱国的割地条款,因为中国放弃了”总面积达15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相当於41个台湾,或1360个香港。也就是说,许多中国人对19世纪中俄签订的《瑷珲条约》、《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怀有积怨,想不通,一提起那些条约就心气不顺,愤懑不平,认为既然是不平等条约,为什么还要“以这些条约为基础”解决两国边界问题;其次,对中俄“平分”黑瞎子岛(俄称“大乌苏里岛”)想不通,认为该岛位于黑龙江主航道中方一侧,理应划归中方才是。而在俄罗斯,相当多的人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俄勘界也是异议多多:一是担心中国正在崛起,未来会否凭借实力“收复失地”——这是“中国威胁论”在俄罗斯一直喧闹不止的主要根源;二是担心中国会否利用“和平边界”大搞“非法移民”,即进行“无硝烟的收复失地”;三是认为,按照1991年《中苏国界东段协定》和2004年《中俄国界东段补充协定》划界,俄方让步太多,“有损俄罗斯国家利益”。
从历史上看,必须明确的是,19世纪中俄签订的一系列领土边界条约,确实是不平等的,是沙俄强加于清朝政府的。但是,按照国际法公约,那是中俄两个主权国家的政府行为。以1860年《北京条约》为例,当时国力强盛的沙俄抓紧中国国难临头之机,以“调停有功”为借口,以“兵端不难屡兴”相威胁,强迫清廷就范。但是从国际条约公法看,所订条约都经过了双方“谈判”、“最高权力机构批准”、“换文”、“履行条约管理职能”等程序。清朝被推翻后,中华民国历届政府对19世纪中俄条约没有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制订的《共同纲领》则宣布:“对于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这里没有提及两国历史上的不平等条约。当时,中苏处于友好时期,不可能提及。再说斯大林也决不会允许中国提及的。只是到了1960年代中苏关系破裂、两国开始边界谈判时,才不得不正视、尊重历史事实问题。是中苏边界的不合理,才导致冲突的,因此历史问题无法回避。










![[编辑精选]昂贵珠宝抢](foticp/1-1204292133310-L.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