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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非罪,该当何论? 中铁十八局支援老区项目建设人员的遭遇

罪与非罪,该当何论? 中铁十八局支援老区项目建设人员的遭遇
2024-06-07

罪与非罪,该当何论?

—— 中铁十八局支援老区项目建设人员的遭遇

革命老区阜平,是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注的地方。在国家政策支持和阜平县两委班子的正确领导下,阜平县的营商环境空前发展,走进阜平,高楼鳞次栉比,环境清新怡人。这里晚上更是人来车往,各路客商云集,宾馆到了一床难求的地步。

在这歌舞升平,经济繁荣的状态下,却有一缕缕不和谐的音符在躁动。

 

据中铁十八局相关施工人员介绍说,他们领导说好歹干完这个项目,以后再也不来阜平了。究其原因,说一言难尽,他所在公司与中铁十八局签订了合同,负责高铁制梁场渣土清理工作。时某某负责挖下来给车队装车,车队负责拉出去,赵某某保障车队正常运输,合同约定不影响环境保护法,妥善处理渣土。由于他们对当地情况不熟悉,就请了当地的赵某某来帮助运送清理渣土,赵某某翻斗每车收150元,半挂每车收300元。县里为中铁十八局协调租赁了一个渣土倾倒地点。后来由于工期紧张,施工方老板贾军元指示现场负责人时国华加快运输渣土,由于倾倒渣土场地瑕小,道路不畅,不利于施工进度。就指示时国华让车队运输到曲阳行唐消化出去,加快施工进度。让赵进林负责保障车队正常运输。

 

有了授权公司的通知和指示,时某某就指示赵某某他们要保证及时将渣土清理出去,赵某某负责协调当地农户,保障道路畅通,货车正常运输。货车司机每车付150元——300元不等的服务费,渣土自行处理,这些司机就分别将渣土运往附近的曲阳县和行唐县沙场,除了交付赵某某服务费后,其他费用归自己所有。

正常开工10天,在2023425日阜平县环安大队便以非法采矿罪将赵某某和时某某拘留,环安大队认为有罪就是根据手机友谊交流群写有卖渣土款,每车150300元。而此款项并非渣土款,此群所发账目是给赵某某一个帮忙的人发的,他错误的以为收取的费用是卖沙渣土款项,其实所收款项为运输费用。公安签定渣土每吨价值10元,每车100吨左右,价值在每车1000元左右,并且车队拉到曲阳行唐所出售费用,都有车队收取。时某某自己被拘留六个月后在检察院取保候审,另案处理,计划做合规处理;而赵某某就没有这么好运了,他被检察院以非法采矿起诉到法院,九个月后在阜平县法院进行了取保候审,法院2023123日受理,202413日开庭审理,至今仍在等待判决结果。

 

该名工作人员和赵某某不解的是,中铁十八局所承建的是国家项目,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阜平县政府大力支持的项目。他们都是按合同约定正常施工,作为该项工程的参与者,是非常有荣誉感的,废弃渣土应该由中铁十八局自行处理,他们作为清理渣土运送渣土的人怎么就涉嫌非法采矿了,这莫须有的罪名符合哪条法律规定!还有少部分人,认为是盗窃,侵占,职务侵占。难道国家项目正常的施工行为,付出劳动获得劳动报酬是犯罪行为。

 

赵某某感觉到更是冤枉,他说我就收了一些服务费,协调我们当地村民和路边饭店支持工作,没有任何采挖和盗窃行为,都是按协议运输。县环安就以非法采矿将我们拘留;因为证据不足,该案件久拖未决,我不能出门,不能干活,给精神和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影响。我们也咨询了权威法律人士,大家一致认为我的行为构不成犯罪。我把专家意见让法官看了,我到底是有罪还是无罪,法院到现在也没有定论。

一个国家项目施工人员在阜平竟然遭到如此对待,这一非法采矿案件的形成,直接导致工程延误了几个月之久,中间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阜平县高铁建设是造福阜平人民,造福阜平的事情,政府应该大力支持,这些渣土是否动了别人的奶酪,让两个人受牢狱之灾,是否是一种警示行为。如果两个人真的因为运送渣土、处理渣土而判刑,导致的后果会是什么样?

现在国家大力倡导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阜平县在处理中铁十八局国家建设项目建设问题中的采取的方式,是在建设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吗?

 

 

 

下附:赵某林实名反映材料

 

反映材料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赵进林,是保定市阜平县人,身份证号码:130624198203262019。我向您反应一下我的案件,20234月我在阜平县雄忻高铁制梁场给时国华帮忙运输渣土。时国华负责挖下来给车装上,我负责保障车队一段村路的正常运输,翻斗收取150元,半挂收300元。时国华给车装上以后,车队把拉的渣土卖到曲阳行唐了,卖渣土款项分别每车2000元到3000不等,此款都归车上所有。阜平县检察院在202363日批捕了我,123日以我未办理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矿起诉到法院,《根据自然资源部规定国家项目施工不需要办理采矿许可证,即使办理也应有施工方办理,我只是帮忙运输,是否办理采矿许可证和我也没有关系》,阜平县检察院明摆着就是不认可国家的政策和项目。时国华在检察院另案处理,单单把我起诉到法院,现在阜平县法院不认可非法采矿罪。阜平县检察院又以阜裕公司给县政府的一个请示,认为我们运输渣土是县政府的资产。认为我是盗窃,职务侵占,侵占罪。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此项目是国家项目,国家审批,国家让中铁十八局施工建设,中铁十八局委托时国华公司并签订合同,负责制梁场建设,主要负责挖山平整场地,并把剩余渣土运输出去,合同要求不影响环境保护法,妥善处理渣土。况且这个请示并没有人向时国华及我出示过。那只是他们单方面的请示。

      2023425至今一年多了。让我想不明白的是,我给时国华干活,都是按时国华要求干,在检察院他怎么就另案处理,未起诉到法院,单单把我起诉到法院了。我所运输渣土检察院怎么又认为是县政府资产了?此案件久拖未决,希望领导明察此事,我如果犯罪了请根据罪行告知我所犯何罪,如未犯罪,请还我清白。

去年至今我被此案件困扰,不能打工挣钱,家里有四个孩子需要抚养,上有父母需要赡养。加上我又是肢体残疾人,生活更是雪上加霜。一年多了每日都夜不能寝。希望早日终结案件!


  来源:法制社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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