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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甄选直播卖虾涉嫌虚假宣传”追踪:消费者起诉商家 一审判决出炉

东方甄选直播卖虾涉嫌虚假宣传”追踪:消费者起诉商家 一审判决出炉
2023-11-07

 在今年我们《都市现场》的“315特别报道”节目当中,来自江苏省连云港市的消费者王先生跟我们反映说,他去年六月份在某网络平台东方甄选直播间内购买的厄瓜多尔白虾,涉嫌虚假宣传,直播间内号称“100%野生”,实际上是进口的养殖虾。节目播出以后,迅速引发了全国的关注,最近消费者起诉商家案件一审判决出炉。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中提到:本案中被搞浪海情公司在平台商品详情页、产品外包装使用“100%野生”表述,该表述未如实表达商品的生产方式,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被告浪海情公司亦对涉案商品做出错误表述表示无异议。

  被告浪海情公司故意虚构影响交易决策的信息,消费者存在由于经营者故意的错误陈述,隐瞒真实情况,陷入对商品的错误认识,而做出意思表示的情形。故被告浪海情公司应退还货款139元,并增加赔偿原告损失五百元。

  此外,判决书还提到,本案中东方优选公司运营的直播间,为被告浪海情公司提供直播宣传服务,在服务过程中,未尽严格全面审慎的审核义务,致原告因观看其直播而购买产品,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故被告东方优选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认为,“连带责任在我们民法典中,是属于比较严重的一块责任承担,不是按份,也不是由谁优先承担,而是共同承担。”

  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青岛浪海情经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王先生货款139元及赔偿原告王先生损失500元;

  二,被告东方优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应对被告青岛浪海情经贸有限公司的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王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案例选用的法条以及认定的事实,确实给我们司法界一个很明显的警示作用,就是说以后在处理网络直播卖货这一块,可以参考里面的相关内容,尤其是里面的相关法律规定。”律师表示。

  


娄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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