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化州法院执行困局谁之过?

广东化州法院执行困局谁之过?
2023-10-30

习近平总书记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但却总有个别法院执法者在司法办案过程中迷失了方向,偏离了公平正义,甚至法院领导插手干预法官办案,所作所为令当事人愤概不已。这里就有一个法院院长插手干预法官办案的典型,在广东省茂名化州市,法院院长刘浩江直接插手干预执行案件,导致一个普通的执行案立案执行五年之久竟毫无进展,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并加重了被申请执行人的债务多达600多万元,而案件各方当事人,包括:申请执行人李某、张某、劳某、翁某及被执行人苏某和谢某均不服,而案外第三者姚某也表示不服,均四处上访、投诉。导致多方不服的执行案件实属罕见!如今陷入执行困局,一拖就是五年之久,究竟是谁一手造成的?该谁承担责任?


一、案外人搅局,院长为何格外关注?

2018年12月11日,化州市人民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李某华、张某兴、翁某彪、劳某信等四人申请,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谢某华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某号私房一幢1至8层。化州市法院受理四人执行申请,依法将四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合并执行。于2021年11月16日作出(2019)粤0982执343一一1号,(2019)粤0982执341一一1号,(2019)粤0982执一一342一一1号,(2019)粤0982执恢85号执行裁定。期间案外人姚某认为其对法院被查封房产享有权益并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后经化州法院一审及茂名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了案外人姚某的诉讼请求,并确认所查封房产属于被执行人谢某个人财产。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化州市法院先后作出(2021)粤0982执恢85号、220号、221号和222号民事裁定;2023年8月30日再作出(2023)粤0982执恢211号、212号和213号民事裁定。本来按正常法律程序,在2021年12月2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9民终1457号《民事判决书》(附证据①)生效后,该执行案就应恢复执行,但在法院恢复执行将涉案房产评估并网上挂拍后不久,却又被撤下并中止执行,据申请人了解证实是化州法院院长刘浩江插手干预,不让继续执行,理由是案外人已就执行异议生效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刘浩江院长的意见是要等待省高院就相关申诉案件结案后才恢复执行。申诉不影响生效判决的执行为基本法律常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案外人再审申请,排除强制执行该幢房屋1-8层的障碍,但刘浩江院长为何要违背基本法律常识干预具体案件的执行?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显然刘浩江院长是在为相关利益方故意拖延执结时间。

二、重新评估玩花样或致执行再起波澜。

四位申请执行人眼看执行再被拖延,忍无可忍向上级各部门投诉法院执行效率低下、乱作为问题。院长刘浩江迫于压力,召开院审委会审议,审议结果恢复案件执行。但在恢复执行过程中,却又增加合并拍卖第九层,并重新委托对增加查封第九层房屋的评估(附评估报告,证据②)。须知申请执行人并无申请拍卖第九层,第九层与申请执行人无关,明眼人一看便明白,这个是刘院长再耍花招,有意增加执行查封标的,以便案外人姚某可以继续再就房屋第九层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不断为案外人拖延时间,从而谋取非法利益,导致该案陷入无休止的诉讼漩涡中。至此真相大白,正所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谁在作梗?谁在使坏?岂不一目了然了。

三、有诚信问题的刘浩江为何能担任院长?

对于现任化州市法院院长刘浩江,人们印象十分深刻。早在2010年,时任茂名市中院院长谭某泉欲提拔刘浩江庭长为中院执行局局长,遭到现任茂名市对外友好交流协会秘书长的朱国瑜实名举报。举报称2004年3月刘浩江户籍出生年龄1970年9月改为1972年9月,明目张胆改小2岁(证据③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2021年下半年,时任茂名中院院长金军,再次提名刘浩江为化州市人民法院院长,开始被茂名市委常委会否决,后刘浩江通过关系,让市纪委领导表态说刘浩江年龄已改回来了,不影响继续提拔使用。致使欺骗组织私自改小年龄存在严重诚信问题,本应严肃追责的刘浩江,竟然晋升为一个县级市人民法院院长。当地老百姓普遍认为有多滑稽、多奇葩!其结果必然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公权私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四、院长插手干预执行造成被申请执行人巨额经济损失,谁该担责?

因化州法院刘浩江院长插手干预执行案件,导致该执行案拖延五年之久尚未结案,每月增加利息十多万元,给被申请执行人造成了加重多达600万元的债务。根据2002年9月28日,法发[(2002)16号]最高法《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化州法院应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损失给予国家赔偿。而根据公务员法,对造成本执行案损失的主要责任人刘浩江院长,应严肃追责,以警效尤。

五、乱作为登峰造极,严重超标的查封为了谁?

经化州、茂名、省三级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确认的房屋至今未拍卖,于2023年8月30日,化州市法院继续以申请执行人的名字,不告知申请执行人,擅自查封苏某位于化州市区房屋一幢。9月26日又查封苏某位于深圳房屋一幢。显属严重超标的违法执行。令被申请执行人全家崩溃,欲哭无泪。在已知广东省高院已驳回案外人的再审申请,刘浩江指使办案法官乱查封。令人震惊不已。在深圳坂田房屋一至八层拍卖障碍已排除,没有推出拍卖。该院分管执行副院长说,第九层合并拍卖是法院审委会决定的。主办法官说要组合议庭研究、研究,互相间还在踢皮球。执行之路还需要走多远?会遥遥无期吗?(撰稿人:杨政法、马矗)










  来源:法制社会

法制社会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也可通过邮件或页面下方联系我们说明情况,内容由观察者号注册发布,中国经济观察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个人、组织不得利用平台发布任何不实信息,一切法律后果都由发布者自行承担。

内容右侧1
内容右侧2推荐新闻上

推荐新闻

内容右侧1
内容右侧3 精彩图片上

图片故事

内容右侧1
内容页右侧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