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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联合省公安厅 广东海事局开展西江执法检查

广东省水利厅联合省公安厅 广东海事局开展西江执法检查
2021-11-19

 为严厉打击西江干流的非法采(运)砂等涉水违法行为,保障河道防洪、供水安全,维护良好水事秩序,11月5日,省水利厅依托河长制平台,联合省公安厅、广东海事局组织省西江流域管理局、肇庆、云浮地区水利(水务)、公安和海事等部门开展西江干流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中春参加了执法检查。

广东省水利厅联合省公安厅 广东海事局开展西江执法检查  

  当天上午9时,各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乘坐执法船从封开海事码头出发,沿江向上游检查至粤桂两省(区)交界,途中未发现违法行为。随后,执法船队掉头往下游德庆海事码头行进,沿途对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拟取水口(云浮郁南)附近的水事情况进行检查,并对附近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途中,执法人员抽查了正在运输河砂的“粤安顺618”船持有的河砂合法证明情况,对船上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并发放宣传手册。

广东省水利厅联合省公安厅 广东海事局开展西江执法检查


  检查过程中,各单位交流了执法经验,对继续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打击“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常态化、加强水政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对下阶段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对策。刘中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做到想执法、敢执法、会执法、能执法。想执法,准确把握保护和发展关系,把大保护作为关键任务,充分认清河湖执法中一些新形势新问题,突出问题导向有所作为。敢执法,就要有“不唯上”“不唯情”的决心,不听任何人打招呼,排除一切干扰,敢于较量、敢于担当,坚持原则,依法办案。会执法,就要充分发挥河长制、河湖警长制作用,达成思想统一、配合紧密的河湖执法协作的良性机制;要加强部门之间信息畅通,利用好先进的科技手段,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反应迅速、方法得当、处理果断、办案规范。能执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要重视水政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与执法任务相配套的执法队伍,增强人员素质和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办公、办案经费保障,完善执法装备配备。

  本次联合检查行动中,省、市、县的水利、公安、海事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0多人,执法车辆12辆、执法船舶4艘。执法巡查里程100多公里,其中路上巡查30多公里,水上巡查70多公里,有力地震慑了违法分子,充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检验了执法队伍综合协作能力,达到了预期目标。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省不断加大对河道非法采运砂、违法侵占河湖岸线、非法取水等各类水事违 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21年1-10月,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新增办理水事违法案件1064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1046次,有力地守护了河湖安澜。接下来,全省水利系统将持续开展全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等执 法行动,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两法衔接等制度,始终保持对水事违 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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