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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安徽宿州泗县投资起纠纷 律师称判决认定错误

浙商安徽宿州泗县投资起纠纷 律师称判决认定错误
2021-10-18

近日,浙商安徽宿州泗县投资房地产起纠纷一案,二审在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该案因涉及浙皖两省,备受广泛关注。二审庭审中,律师对一审判决进度款付款节点认定、补偿税款差额认定等多个错误作了有力阐述,期盼法院公正判决。

缘起施工合同起纠纷

事情起因缘于安徽省泗县龙大尚品公馆房地产开发项目。安徽佐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佐峰公司”)承建17号楼、18号楼,合同工程总价1700万元。佐峰公司承揽工程后,未经招标手续,转给安徽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地矿公司)施工。

按双方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宿州龙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公司”)多支付了几百万,但佐峰公司仍长期停工,导致延期交房。为推卸责任,2020年1月6日,佐峰公司突然以没按时支付工程款为由,将龙大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查封账户资金1500万元。

据查,同一项目同一幢楼,地矿公司向宿州市中院起诉,查封龙大公司资金8000万元,两个案件查封近1亿元。在梁锐松、李海军等人操纵下,泗县龙大尚品公馆工程项目因此停工一年多,造成开发商龙大公司对业主大范围逾期交房。仅因违约交房这一项,对龙大公司造成四五千万元违约金损失。

疑多次被黑恶势力设局讹诈

浙商企业龙大公司到泗县投资房地产后,当地一些黑恶势力涉嫌多次对该公司进行设局并讹诈,当地相关部门没有予以制止。

2019年春节前,龙大公司已支付民工工资4000余万元,而高申林授意李海军操作地矿公司伪造民工工资花名册、虚假签字、用已发放的工资清单、从工资监管账户虚报冒领工资2000 万元。梁锐松作为龙大公司总经理,在该过程中提供有力帮助。

2019年春节前,梁锐松故意不发放民工工资,唆使田友军,汪坤龙,组仇宏阳等近百人到公司售楼部闹事十天之久,造成售楼部没法正常营业。公司多次报警都没能阻止,迫使另选地点开盘,直接增加龙大公司财务成本近200万元。龙大公司被迫多支付李海军伪造的700多万民工工资才平息事态。从聚众闹事到处理结束,梁锐松和李海军共同参与。

佐峰公司在申报资质升级过程中,梁锐松策划并指使刘俊等人伪造规划、消防部门备案证书等机关公文,私刻印章,伪造竣工验收报告多个单位签章。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梁锐松伪造龙大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授权书上,私刻、伪造地勘、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公章和相关责任人签字。

涉嫌恶意诉讼非法占有

司法本是维护正义实现公正的手段。据查,在这起房地产起纠纷案中,泗县法院涉嫌成为他人设局并讹诈龙大公司的工具。在一审庭审中,佐峰公司由“解除建设工程合同”诉讼请求变更为“确认建设工程合同终止”。而该变更诉讼请求在立案一年后,恶意诉讼主观故意明显。

调查发现,佐峰公司一面提起解除施工合同诉讼请求,一面又不间断施工。目的利用司法手段达到查封龙大公司账户内资金1500万元,把龙大公司拖入诉累。佐峰公司还伪造18号楼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以配合其虚假诉讼目的。

错误判决补偿税款差额

据了解,在这起房地产起纠纷案中,泗县法院被少数居心叵测者所利用,成为他们实现非法牟利目的工具。

龙大公司和佐峰公司在合同约定:“营改增按税务部门规定税率补差价”,本意是,如营改增致佐峰公司就本工程税负加重部分,龙大公司给予补偿。营改增为纳税人减税降负主要抓手,目的降低企业税负,在合法纳税情况下,营改增后佐峰公司纳税额应该是减少的。

在营改增前是营业额交税,营改增后是增值部分交税。因开发商龙大地产所有材料都是含税信息价计算,如施工单位产生利润后自然由施工单位缴纳增值部分的税收,应由施工单位交税,谁收益谁交税,连最普遍的税务常识,难道法院都不懂?法院错误判决龙大公司交税619875元,而且要龙大公司提供相关证据,律师认为谁主张谁举证,该证据应由佐峰公司根据税务法规举证,而非龙大公司举证。

法官被指联手幕后操纵

诉讼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正、效率与效益。调查发现,泗县龙大尚品公馆工程建设项目背后存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问题。

据查,佐峰公司起诉前已停止施工。在法院涉嫌操纵下,起诉后2020年3、4月份,佐峰公司又开始不间断施工。该施工没有得到监理方及业主许可,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混淆诉前与判决时施工工程量。龙大公司多次向主审法官书面及口头反映,希望尽快开庭,但没有结果。

针对开庭审理程序,法律也有明确规定。经查,案件受理后,泗县法院居然拖了1年5个月22天才审,远超法定一审时间6个月。

泗县法院一审将17号楼、18号楼的主体结构进行验收作为付款节点,没有任何合同依据。首先,双方施工合同中,没有将“主体结构验收”作为付款节点;其次,主体结构封顶与主体结构验收,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两个节点工程量也不相同,以主体结构验收时工程量判断主体结构封顶时的进度款付款金额,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盼二审法院公正判决

近年来,安徽省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法治建设在安徽深入人心、亮点纷呈、成效明显。而发生在安徽省泗县的这起损害浙商合法权益的案件,值得引起安徽省和宿州市的高度重视,对这一案件予以督察。

龙大公司在泗县的投资遭遇,媒体已经多次披露,但当地相关部门至今没有引起重视。尽管龙大公司已竭尽全力盘活该楼盘,不至变成烂尾楼,但困难重重。泗县个别部门人员为虎作伥,为个人私利,千方百计刁难该楼盘,甘愿为黑恶势力做保护伞。在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期间,个别人仍然顶风作案。期望泗县从维护营商环境和法制环境出发,从公平正义出发,高度重视此问题并予以解决。

良好的营商和法治环境,不仅是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更是当地经济发展的基础。一个地方能不能发展好,取决于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核心与根本是法治环境。恶劣的投资环境更会动摇投资者投资的决心,影响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因此,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有良好的法治手段、制度规则来保证。

我们作为媒体人,会继续关注泗县龙大尚品公馆房地产开发项目背后利用司法恶意诉讼的行为,关注龙大公司的权益保障,为当地营商环境及法制环境的改善尽绵薄之力。也期盼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正判决。此事将进行跟踪报道。(王柯)


  来源:贵安新报

贵安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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