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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联惠案一审宣判带来的思考!

云联惠案一审宣判带来的思考!
2021-09-02



作者:史忠全、雪子青

据相关媒体报道,8月20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主犯黄明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其他多名主要同案人员均被判刑。

针对云联惠案当事人是否上诉,肯定大于否定。

首先,在依法治国下,谁来维护商家和会员的权益,无被害人的所谓传销组织到底该如何定性,法院一审判决视为传销成立,就意味着众多商家和会员的货款无法拿回,云联惠成立的几年当中,持续地良好运营,甚至官媒都在为其报道站台,到底是谁在诱导商家和会员,其本质上的区别就是商家的利益谁来保护,而不是把商家和会员作为打击对象处理!

因为,任何商家和会员都不可能分辩出云联惠公司的经营模式就是传销,如果是传销为什么让其发展好几年才查处,到底是谁误导了商家和会员,进而把损失和责任叠加到商家和会员身上,甚至判刑!

据有关媒体报道指出,“无被害人犯罪”没有直接侵害个人法益,所以容易使人误认为这类犯罪没有社会危害性或社会危害性较小。但这类犯罪侵害的是社会法益,受害的是社会,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

那么,社会的机体是由什么形成的,没有人民的社会能是社会么?云联惠案的发生,带来的思考就是,众多商家和会员背负了传销罪名,还要承担经济损失,其所被叠加进去的罪名和损失,更能说明对人民的造成的损失到底谁更应该负责!仅仅就是因为,云联惠案件中“无被害人犯罪”伤害了社会么?

其次,创新经济发展应该给一家企业创新发展的契机和纠错时间,此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直属媒体,中国经济时报就对云联惠案的发生做出深度报道,提出的观点就是审慎对待一个企业的创新发展,众多媒体也在相继呼吁,但直到8月20日有关媒体报道,云联惠一审宣判的结果,让社会哗然。

云联惠案的发生,可以说是建国以来最大的涉传经济案件,其影响程度已经深入民心,最终云案到底如何走向,相信当地法院的一审的宣判只是一个开始,最终的结果一定是走在上诉的路上。

最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发展和人民的利益,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近年来众多企业被涉传和非法集资查处,申诉路上也有很多申冤的企业。要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时候脱离了人民都要被唾弃,人民的利益永远至上。

云联惠案的发生,能不能够得到更高层的认知和重视,现在的一审宣判并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要明白在接下来的上诉和纠错环节,更高法院是否应该考量人民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损失谁来承担,即便一审判定结果,也不能说是最终的结局。应当说,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敲下了“定音锤”,政法机关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保护企业家权益方面,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所以,云联惠案的发生,在接下来辩护之路上能否得到政法机关和法院的审慎对待和宣判,更寄希望于能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降低人民利益的损失,顺应人民的殷切期盼,云联惠案应成为依法治国的典范,而不是让人民在背后“隐形”的唾骂和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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