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廉政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目标、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使责任制运行环环紧密相扣,确保了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党风廉政政治理论学习意识。把推进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和首要任务。实行每月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全体干部学习和工作月报制度;组织每月10日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会、每月上旬中层干部汇报会、每月党组会议,做到定时教育和随机教育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党纪党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进一步强化全局干警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
强化纪律监督意识。统一制作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公示牌,在全区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公示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办事程序,将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状态、联系方式等“身份”内容公之于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加大对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执业活动的社会监督,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公开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建立和完善执业公示制度;三是对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不定期地进行谈话,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每季度检查财务执行情况,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清查小金库,杜绝“帐外帐”。
强化队伍宗旨服务意识。把学以致用的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普法、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工作人员积极投身服务企业大舞台;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为结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农户拆迁安置、相邻纠纷、房屋析产、遗产继承、租赁经营等法律问题。
强化队伍“争优”意识。以政法干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三比一争”暨“比学习、比工作、比作风,争优秀”和“优秀司法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活动。把“三比一争”作为强化服务、推进工作的落脚点,作为对队伍素质和司法行政形象的一次到大检阅,作为立足职能、服务发展的一种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