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和形态
(一)现状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工商机关了解到,惠山区前洲街道辖区内住宅小区广告的基本情况如下:辖区内现有住宅小区8个,发现广告87条(注:内容、形式相同以1条计算),其中商业广告80条,公益广告7条(注:以下统计数字均不包含公益广告),平均每个住宅小区内10条,数量最多的为16条,最少的为5条。从发布内容看,以建筑装潢类、医疗保健类、食品类等为主,其中建筑装潢类32条,占40%;医疗保健类17条,占21%;食品类9条,占11%;其他类别22条,占28%。在上述广告(特别是医疗保健类广告)中,发现有涉嫌虚假宣传的内容,广告发布者发布上述广告均未到工商机关备案。
(二)形态
1.按照广告载体的不同主要分为两类
(1)平面广告。平面广告因为传达信息简洁明了,便于公众观看记忆,成本低廉,成为住宅小区广告的主要形式,包括室外广告牌、路牌广告、张贴广告等。经统计平面广告的数量为74条,占93%。
(2)广告活动。由于住宅小区内人员比较集中,具备各种宣传活动所需要的受众条件和购买力,因此住宅小区往往成为商家进行各种宣传活动的举办地。这种产品或者服务的宣传活动也是住宅小区广告的一种,活动中往往采取发放传单等方式,以建筑装潢类和医疗保健类为主。
2.按照广告附着物的不同可以分为四类
(1)利用住宅小区楼顶设置广告,主要包括利用楼顶设置广告牌、霓虹灯等传播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2)利用住宅小区楼宇外墙涂刷或者悬挂广告,主要包括利用楼宇外墙涂刷、书写广告信息,或者在外墙上悬挂广告条幅传播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3)利用住宅小区的路灯杆、拦车杆、护栏等悬挂广告条幅或者标语进行商业宣传。(4)利用住宅小区公共空间,如公共走廊、宣传栏、电梯间、楼梯通道、地下车库等场所张贴、设置广告。上述类型的广告共有52条,占65%,是小区广告最主要的发布形式。
二、基本特征
(一)逐渐兴起,渐成规模
近些年来,随着前洲街道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搬入住宅小区内居住。住宅小区广告作为一种新兴的广告形式,逐渐受到关注。它具有发布成本低廉、受众覆盖面广等特点,同时往往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在此情形下,广告商们把住宅小区作为商业广告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领地,给予了高度关注。因此,利用住宅小区进行广告宣传的商家越来越多,随着住宅小区数量的不断增加和规模的壮大,入住率的不断提升,住宅小区内的广告数量势必越来越多,具备规模。
(二)内容虚假,亟待规范
调查发现,一方面,住宅小区内发布的广告均未事先到工商机关进行备案,未经过审查。以医疗保健类广告为例,其内容存在夸大事实、虚假宣传的涉嫌违法情形,不少老年消费者、外来务工人员轻信广告内容和推销者的花言巧语,时有上当受骗的情形发生。另一方面,根据目前物业管理机构掌握的情况,大多数广告的发布单位不详,只有12条广告由广告公司发布,仅占15%。住宅小区内的广告存在逐渐泛滥的趋势,亟待规范。
(三)形式多样,缺乏管理
目前,住宅小区广告屡见不鲜,各种广告形式在小区内随处可见。只要不影响居民的生活,形式可以不受限制。住宅小区内广告形式可以是张贴海报的形式,可以是传单的形式,还可以是广播的形式,主要根据广告商的需要来确定,与小区规模、产品(服务)情况等有关。由于广告发布单位会交所谓“管理费”,作为住宅小区管理者的物业管理机构对小区内的广告发布便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实地调查发现,前洲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机构中无一家安排专人负责小区内广告发布事宜。与此同时,经逐一核对,发现的80条商业广告中,物业管理机构能够提供相关广告合同的只有9份,仅占11%。物业管理机构人员对广告宣传方面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对小区内广告缺乏管理,给虚假广告留下可乘之机。
(四)相互合作,共享收益
调查发现,目前广告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机构存在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初步形成一定的合作机制,这一点在商业小区表现得尤为突出。例如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启动初期,广告公司便主动登门与开发商洽谈广告合作事宜,提前发布房地产广告,吸引消费者购买楼盘。随后,广告公司利用建立起来的良好关系,顺理成章地与开发商、物业管理机构达成进一步合作协议,取得小区广告发布权,共同享有住宅小区内广告发布收益。□吴建业 胡 炯 冀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