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车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为抄近路而跨越隔离栏等行为,和其它不文明甚至违规、违法行为一样属于我们的陋习之一,这些行为很多人是明白的,但为什么它就不能绝迹,仍然发生呢?
交通参与者文明程度不高,只图自己方便,缺乏社会公德;法律知识不足,只把它作为不文明行为看待,而全然不知它是违规甚至违法行为;隐患意识不强,以为不会发生交通事故;特权等强势心里作祟,认为没人能把他怎么样等等,这些都是原因。但是法律不健全、执法不严是很大的因素,比如,对自行车、行人违规,法律没有直接的交通处罚规定;交通参与者被管理顺序基本是大车、小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人,越到后头被管的越少;管理机动车时,顺序一般是普通大车、普通低档小车、豪车、特殊牌照车,而且豪车、特殊牌照车基本不管;出了交通事故不管谁违法,基本是车赔人,机动车赔非机动车,好车赔差车。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交通管理,削弱了法律尊严,影响了交通秩序。
去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说:“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事实上,我国在交通管理方面也有许多法律法规,并发挥了显著作用。世界上许多国家有过成功例子,如美国作为世界上拥有汽车最多的国家,规定交通违章属犯罪行为,取得了良好效果。因此,交通管理工作在加强宣传教育,使交通参与者掌握交通知识、树立法律意识、提高文明程度的同时,当前最重要的是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对交通参与者违法犯规严惩,对交通管理者徇私枉法重处,使交通管理真正步入法制化轨道。
当然,交通违法违章处罚只是一种惩戒性措施,树立良好的遵纪守法意识和素质才是根本。只有我们大家都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依法出行,使交通设施的改进、交通管理的科学、交通行为的守法形成良性互动,那么,我们就一定会拥有一个出行便捷、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