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4月2日电(记者范春生)参加湖面冬捕活动返回时,吉普车不慎掉入冰窟窿中,一家三口遇难。沈阳市下辖的康平县法院1日正式受理此案,检察机关对事故中的驾车司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死者家属向该司机和相关部门提出了320万元的赔偿请求。
康平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13年1月10日,康平卧龙湖开发区管委会准备在当地知名景点卧龙湖湖面搞冬捕活动。康平县居民张海明来此参加冰面赛车活动,同时带孩子张睿桐和妻子高扬一同参加活动。17时左右,张海明的朋友和车友孙明远开车返回,车上乘坐了孙明远、张海明、高扬、张睿桐等6人。由于天色已黑,又是在冰面上开车,吉普车不慎掉入一个冰窟窿里,张海明、高扬、张睿桐死亡。
悲剧发生后,张海明的父亲张财委托律师调查,认为康平县卧龙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孙明远等未尽到相应的法定义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均应对事故承担赔偿责任。遂向其索赔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丧葬费等各项费用合计超32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在这起悲剧中,被告人孙明远驾驶吉普车搭载张海明、高扬、张睿桐等5人返回途中,由于未能正确选择安全路线,吉普车破冰掉入卧龙湖内,孙明远等3人从车内爬出侥幸逃脱,张海明、高扬、张睿桐不幸遇难。孙明远过失致3人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康平县法院将很快开庭审理此案,并择期进行一审宣判。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