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时30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组织中国人大网、人民网、新华网等12家网站,联合举办主题为“司法为民”的网络访谈。邀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幕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镇人民法庭庭长朱正栩等3名来自法院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中国网记者]:中国网网友[山重水复一五六]问齐奇代表:近年来,温州等地出现了民营企业老板“跑路潮”。老板跑路后,企业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职工工资也难有着落,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请问浙江高院齐奇院长,一个民营企业一旦资不抵债,老板还有什么路可以走吗?[19:46]
[齐奇]:这个问题反映了社会公众对我国破产法制度的功能认识不足。不少资不抵债的企业主为什么首选“跑路”,甚至发生连锁反应的“跑路潮”?因为他们都不了解企业可以走申请破产的自我清算和保护的途径。《企业破产法》里有一个基本理念,对市场竞争过程中的失败者,全社会要给予宽容,国外称之为到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但是,包括我们一些党政领导也认为企业申请破产多了,等于“政绩破产”,也认为影响地方形象,破产多了很难听,对破产制度在“清算重组、削减债务、促进再生、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保护功能缺乏认识。[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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