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县城乡环境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平时督查掌握的情况看,整治力度大、效果好的乡(镇)有李店镇、仁大乡、治平乡、甘沟乡、威戎镇、城川乡、八里镇、三合乡、灵芝乡;整治效果较好的交通干线有312国道、静西公路、甘四公路、静秦公路、静庄公路、新红公路;整治力度较大的牵头单位有工业园区管委会和规划局。乡(镇)村环境整治方面,以乡(镇)街道和交通干线村庄为重点,清除堆放的垃圾、路边“三堆”和“黑白色污染物”,更换破旧广告牌匾2396面,清理拆除违章建筑、破旧房屋1561处2.6万平方米,清运“三堆”和生产生活垃圾2.3万方,设置垃圾集中处理点298处,安装太阳能路灯53盏,新修公厕25座,修建文化长廊5300米。交通干线环境整治方面,以拆除违章建筑、清除路侧垃圾、维修道路和查处路政违法行为为重点,清理修复边沟659公里,处理路面翻浆5340平方米,取缔交通沿线加水点31处,拆除违章建筑642处4320平方米,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20余辆,修剪行道树5.48万株,栽植行道树10万株。县城环境整治方面,设置道路隔离栏1100米、人行道护栏1500米,安装路灯68杆,修补油铺城区破损路面9750平方米,处理水毁和沉降塌陷路面4900立方米,粉刷临街办公楼10幢,亮化临街楼体48个,取缔马路市场8处,归位管理便民市场5处,搬迁、关停占道经营的物流货运部和洗车点各6个,更换店铺破损门头牌匾3650余面。搬迁废品收购点3户、露天煤场1户,清理整治葫芦河、南河、狗娃河等河道24.5公里,清除城市“牛皮癣”1万余处。合理划分县乡客运班线,在阿阳路等7处重点路口设立了交通疏导指挥岗,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工业园区环境整治方面,改造园区道路两侧建筑物立面8200平方米,粉刷企业围墙8900平方米,在高速公路入口、静西路等路段两侧安装防护拦3600米,在临街空闲地段砖砌围墙1350米,硬化铺设人行道7500平方米,更换广告牌匾58块,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41块,改造洗车、洗浴门店下水道280米。督促9户临街修理门店迁入天元汽车城,29户占道经营的修理门店从露天维修转入室内维修。虽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乡(镇)和部门工作起点不够高,整治重点不突出,整治成效不明显,县城与乡(镇)、乡(镇)与乡(镇)、村(社)与村(社)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差距较大。二是突出问题比较多,个别乡(镇)和部门只注重集中整治,轻视日常管理,工作停留在突击式、应付式的层面上,没有从制度化、常态化的角度去研究制定长效管理办法,“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现象仍然存在。乡(镇)街道以路为市,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问题仍然突出,大部分乡(镇)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重集镇轻村庄,村庄环境整治效果不明显;交通干线部分路段乱堆乱放、摆摊设点、乱开道口、填埋边沟、越过道路红线修建等现象比较突出,部分路段两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较多;城区乱泼乱倒污水、乱扔乱丢废弃物、乱涂乱画小广告、乱停乱放车辆、随意燃放爆竹、店外占道经营等现象仍然存在,县城出入口、储煤场、废品收购点、洗车点等重点部位整治效果不理想;工业园区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乱泼乱倒污水等问题较为突出。三是工作力度不够大,个别乡(镇)和职能部门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没有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责任意识不强,协作配合不到位,没有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一要抓好以街容村貌、环境卫生为重点的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各乡(镇)要把整治的重点区域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公路沿线和中心村,抽组精干力量,通过采取主要领导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包片包村、一般干部包组、包责任区的工作方式,对小城镇范围内的街道和卫生死角,全面进行清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迅速改变“脏乱差”的面貌。要集中抓好重点村庄环境整治,确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区域,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全面清理违章建(构)筑物,清扫环境卫生,改善乡容村貌。
二要抓好以拆除违章搭建、清除路侧垃圾为重点的交通干线环境综合整治。交运部门要集中抓好312国道、静庄公路、静秦公路及县乡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拆除交通干线的各类违章建(构)筑物,及时清运各类垃圾,疏通交通沿线排水沟(渠),清理道路两侧堆放的柴草及粪堆、土堆等各类垃圾,改善公路沿线环境面貌。
三要抓好以街景改造、交通秩序为重点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住建、规划、公用事业管理等部门要进一步抓好街景规划改造,配套完善市政设施,抓好城区沿街楼体亮化装饰和城区街道交通标识标线、停车泊位划定等工作。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县城交通秩序的监管巡查力度,强化疏导指挥,严查乱停乱放、非法营运、超速超载等违章违规行为,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规划部门要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及时拆除违章建筑。环保、公安、水务等部门要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废品收购点、露天储煤场进行清理整治,具备经营资格的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具备经营资格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要加强对河道及噪音污染的监管,严肃查处向河道倾倒垃圾,在城区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公用事业管理局、工商局、城关镇等单位要加大对店外店和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四要抓好以占道经营、环境卫生为重点的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全面清理清除工业园区沿线的垃圾、土堆、沙堆及各类建筑材料;拆除占用人行道和绿化带设置的各类广告牌匾,整治规范沿线各类建(构)筑物;督促果品经销商入店经营,清除摆放在道路两侧的果品包装盒;规范道路两侧各类经营门店、汽修厂、洗车加水经营站点的经营行为,提升工业园区整体形象。
送:县委、人大、政协办公室,县政府各县长,办公室各主任、科长。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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