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国土局滥用职权、造假办证、伤害人命谁来管?
尊敬的的各级纪检监察领导:
我叫刘雪娥,女,汉族,48岁,住在河南省驻马店市豫剧团家属院,电话:15938000796,13703968989。
我现在向你们反映河南省驻马店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五位公务员和相关领导,随意办理权证,滥用职权,造假,为一块门面房土地办了四个证,两个初始登记,不顾事实把我的土地及房产给了别人,引起我一系列的行政诉讼和上访,造成我家里一人死亡、一人终身疾病、经济损失上几百万元的犯罪行为。
早在1998年,驻马店市交通路旧城改造。我购买了一间门面房用地,并于2000年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2000)9446号。当时和我同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樊根义,证号为(2000)9447号,樊根义在刘雪娥的东边,刘雪娥在樊根义的西边。
2000年,因建筑商改动图纸而转包和工程质量问题引起诉讼。樊根义这时趁机霸占了我的土地及房产(是我交的建筑费用)。当开庭时,我和樊根义、邓玉华都参加了诉讼,并当庭向法官呈交了土地证和土地证复印件,法院根据土地证确定了顺序是在(2002)驿民初字第18号判决书写的:“自西向东的顺序是:刘雪娥、樊根义、邓玉华。判决书上写的都和我们手中的土地证座落位置都互相印证。”每一家都没有提出异议。
官司一直打到2004年,樊根义为达到长期霸占我的土地房产目的,在2003年,樊根义通过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五位公务员和领导,重新办理了另一份土地证,初始登记证号为(2003)1786号的土地证,一直霸占我的土地及房产至今。樊根义形成每开一次出庭,就造假一次土地证,使樊根义4次通过土地部门造假,樊根义的一块土地地籍初始登记档案竟有两个编号,3个版本,土地证也有2个编号,4个版本。连驻马店市交通路是东西的,办的土地证上的标示竟是南北的,这些铁证都是樊根义在(2002)、(2004)、(2005)、(2006)的当庭呈交法官的有判决书为证。我当庭也复印了这些证据。
我对这个事实不服,所以一直在上访告状,樊根义曾经对我说:“你认了吧,你赢不了,即使你告到北京,我也能用钱砸死你。”
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我对驻马店土地部门,随意办理权证、滥用职权的五位行为人,一直没有间断的向两级(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没有回音,没有人处理问题,去多了检察院大门都不让进了。
在2009年10月25日我正在火车站候车室二楼卖货,有人在远处向我开枪,共开4枪,虽没有打着我,但离我很近。玻璃上有枪眼,经铁路公安调查,也没查出结果,我又向市检察院的魏处长和检察长各交了一份报案材料,但都没有下文。
我于2010年3月,向驿城区检察院提起控告。直2011年1月,区检察院反渎局才给一纸不立案《通知书》。但只给复印件,不给原始带红章的,区反渎局的王局长对我说不会给我原始的不立案《通知书》,叫你向上级告我们的。
现在有市检察院领导接访,就是没有人敢管我的案件,对方的势力超出国家的法律至上了。
十几年来,我的财产被霸占,我全家两代人省吃俭用的积蓄及所有挣的钱全花在上访的路上。在樊根义用钱砸死我的行为下,而另一面,面对的是驻市国土资源局的五位公务员及领导。自古说得好,“民不与官斗”。我现在是呼天不应,叫地不灵,在驻马店市、区两级检察院说没有犯罪事实,不可立案遭拒绝,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历尽的辛苦及看白眼,我该怎么办呢?我求求你们上层领导,见到我给你们写的信的时候,就等于我在这里给你们磕头了,求求救救我们全家吧,关注一下我的事情吧。我相信中国是共产党的天下,不是贪官的天下。
请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严查欺压群众、对渎职造假、滥用职权的驻马店市国土局冯保柱、刘彦军、陈勇、李开兵、张明等五位有关人员立案查办,依法办事、给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挽回损失,以平民怨,达到稳定社会,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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