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2月6日电 (记者 任江华) 2月4日,萍乡市纪委对群众反映芦溪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刘建萍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了严厉查处。2月5日,经该市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刘建萍的芦溪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职务,对其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和全市通报,并建议芦溪县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免去其相关职务。
2013年2月4日中午,刘建萍驾驶芦溪县工业园管委会工作车辆(赣J31166)与妻子前往萍湘缘酒店用餐。期间,刘建萍饮用了白酒。之后,刘建萍驾驶该车送妻子回家,在师范北路附近与一辆摩托车发生擦碰。
萍乡市委在通报称,刘建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日饮酒,私自使用公务车辆,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
萍乡市委还决定,今年春节期间全市公务车辆实行暂停使用、统一停放,各地、各部门单位务必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