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庇护非法公司控制垄断涡阳招投标市场
实名检举安徽省涡阳县委县政府非法批准成立的(涡阳县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无招标代理、工程造价、政府采购(注册)等资质,其所有工作人员也均无国家规定的注册代理资质,该公司非法在涡阳垄断控制招标代理业务。
(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其代理资格是由国务院或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明文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然而,涡阳县委县政府置国家法律法规而不顾,违规成立无任何资质的(涡阳县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驻涡阳公管局充当招标代理机构,非法垄断控制当地招投标市场,该公司组织招投标工作不管是过程还是结果均不具有法律效力,造成整个涡阳县招投标工作全部违规违纪违法及混乱。该公司披着政府的外衣在涡阳非法从事招投标活动,践踏法律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县委主要领导违规批示成立的非法招标代理公司最终目的意欲何为可想而知,实属职场潜规则。
(二)、(涡阳县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其背景是涡阳县委县政府,成立该公司做招标代理涉嫌违法违规。严重违反如下国家法律法规:
1、该公司无招标代理、工程造价、政府采购(注册)、其所有工作人员均无国家规定的注册代理资质,是纯粹的四无非法黑公司。
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多条规定
严重违反《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多条规定
2、该代理公司组织招投标工作不管是过程还是结果均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造成整个涡阳县招投标工作全部违法。
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多条规定
3、县政府将所有项目指定给该招标代理公司,非法垄断控制涡阳招投标市场实属典型违法违纪。
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多条规定
4、(涡阳县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还违反如下法律法规: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关于印发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建市[2007]9号)、《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三)、涡阳县公管局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协助非法代理公司,垄断涡阳招投标市场涉嫌违法犯罪。
涡阳县委县政府成立的涡阳县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是四无黑招标代理公司,违法违纪,涉嫌犯罪。
我们强烈请求相关部门领导根据检举事实情况进行调查。
我们要求:
1、以事实为依据把非法代理公司清理出涡阳市场,对违法违纪决策人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涡阳公管局局长及涉及人员进行依法处理。
2、依法重新确立涡阳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
检举人:潘超
手机 +852 9185 1652
2017年2月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