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起,中国记协在中国新闻奖中增设国际传播奖。省记协按中国记协要求,负责推荐国际传播奖。凡关系国际传播的新闻作品、新闻论文均可推荐,每个报送单位按不超过2篇的指标报送,2013年3月1日截止。
详细的推荐要求、办法请参阅中国记协《中国新闻奖国际传播奖项评选办法》和省记协(2013)1号、3号文件。
联系电话:86851907、84702143、86854426。
江苏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3年1月15日
附件1:
中国新闻奖国际传播奖项评选办法
一、评奖宗旨
在中国新闻奖中增设国际传播奖项,旨在激励优秀新闻工作者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贡献聪明才智,推动我国国际传播能力的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杂志、通讯社,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在2012年原创并首次刊播的、面向国际社会传播中国资讯的新闻作品(包括有效影响国际舆论的内宣作品),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2012年刊载的研究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新闻论文。
三、评选标准
参评作品在符合中国新闻奖总标准及所属媒体、体裁具体标准的基础上,应突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体现我国外交方针政策精神,传播中华文化和改革开放成就,特别是在涉华重要新闻舆论竞争中,增强中国声音,表达中国立场,有效影响国际舆论,为我提供有利地位和舆论支持;尽力适应境外受众视角和文化习俗,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亲和力较强,传播效果较好;注重作品落地(转载、引用)率。
四、设奖数额
中国新闻奖共设40个奖作为国际传播奖,不分媒体和体裁。其中一等奖为6个,二等奖为12个,三等奖为22个。
五、推荐、报送办法和数额
(一)按照中国新闻奖三级评选体制机制和推荐、报送方法程序,推荐、报送参评作品。
(二)参评中国新闻奖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可作为一个独立奖项经各报送单位初评委员会评选后报送。
各报送单位如确有较多符合“评选标准”的好作品,可在现有报送名额基础上,按新增不超过2个名额报送,不分媒体、体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