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养殖户数千万元损失无人问津
兰齐 周荣安报道。近日来有多名养殖户向媒体反映:江苏风程纸业有限公司严重违法排污,对下游水域渔民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据盐城市海洋渔业局认定,沿线8000多只网箱,所养鱼死亡率高达80%,其中徐以耀168只网箱,损失60万元。李云祥730只网箱,损失180万元。孟先忠420只网箱,损失85万元。唐曙光385只网箱,损失70万元。吴学龙155只网箱,损失35万元。污染给他们造成的损失至今得不到赔偿,而该企业一年内被连续多次处罚还能安然无恙继续生产。
据盐城市环境监察局调查显示:江苏风程纸业有限公司位于建湖县高作镇人民路东首,紧邻西塘河。该公司年产20万吨瓦楞原纸生产线扩能项目于2013年12月5日通过盐城市环保局审批,2014年4月建成一条年产10万纯生产线并投入生产。项目建成投产未经环保部门核准,建湖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项目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未建成,利用管道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排入西塘河(北塘河也就是现在的西塘河,建湖县建阳镇证明注解),4月28日,建湖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立即拆除私自铺设的管道并停止生产。5月4日,建湖县环保局向建湖县政府提交《关于提请对江苏风程纸业有限公司严重违法排污行为紧急实施强制措施的报告》(建环[2014]26号),提请县政府立即对该公司采取断电、断水等强制措施(据电力公司收电费显示,该公司4月电费1255908.14元,5月电费1593487.16元,6月电费1640491.44元,7月电费1814844.70元,8月电费1948217.55元)。5月10月风程公司拆除私设的排污管道,生产废水开始收集在废水沉淀池内。建湖县环保局在现场监察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新建的10万吨项目仍有偷产行为,6月6日,建湖县环保局下发《关于要求江苏风程纸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瓦楞原纸生产线项目立即停产整治的通知》(建环[2014]32号)。
6月10日,盐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执行建湖县环保局的停产要求,在项目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仍在违法生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收集在废水沉淀池等池内,部分废水排入无防渗措施的坑塘内,未发现有废水排入西塘河。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生产,并立案查处。6月26日,建湖县环保局针对该公司拒不停产的行为再次提请县政府对公司实施停产(《关于请求对江苏程风纸业有限公司立即实施停产的报告》(建环[2014]36号))。7月1日,盐城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盐市环罚告字[2014]第29号),7月17月,盐城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盐市环罚[2014]29号),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5万元。9月17日,盐城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后督查,发现该公司仅履行了处罚罚款的决定,年产20万吨瓦楞原纸生产线项目及配套废水处理设施没有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仍在违法生产。9月18日,盐城市环境监察局以市环委会名义下发《关于要求对江苏风程纸业有现公司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建湖县人民政府立即责令风程纸业年产10万吨再生纸和年产20万吨瓦楞原纸项目停止违法生产。
又讯,2015年1月7日,陈志鹏副巡视员带领省环科院、自然处、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同志赴建湖县江苏风程纸业有限公司带案下访,就群众反映的企业非法排污造成滨海县81户养殖户所养殖的鱼全部死亡问题进行现场督办。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陈志鹏副巡视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风程纸业应即刻停止生产,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在核准试生产前不得擅自生产。二是风程纸业在未获核准的情况下长期非法生产,多次处罚而不改正,性质恶劣,应依照相关规定对风程纸业进行处罚。三、建湖县环保局应做好监管工作,加强对风程纸业的跟踪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彻底封堵东大河上的排污口;在核准风程纸业试生产后,应摸清产量,用水量和排水量之间的关系,增强监管手段和能力,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此外建湖县环保局应认真总结此案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举一反三,对本县范围内废水直排企业进行彻底排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四是鉴于滨海县、建湖县、阜宁县、射阳县、响水具、盐都区等多个县区大范围内出现死鱼现象,地方政府应进一步查明盐城地区多地大面积死鱼原因,给合法养殖户一个交待,并进一步做好与信访群众的沟通工作,化解社会矛盾。
据查,2014年至2015年风程纸业连续三次,因私设暗管废水外排,被建湖县环保局分别处以:3万、5万和10万元人民帀的罚款。因废水治理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被盐城市环境监察局处以罚款人民帀15万元。
就是这样的一个违法排污企业,在连连被处罚,责令停产,不光不停反而加足马力生产。令停不停,根据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盐城市环保局在2014年8月20日对射阳县阜余镇唐为民等8人的信访问题答复意见中,对该企业排污的河流西塘河、东塘河、北塘河的地理位置确认和书面回复(解答)中存有争议。经我们从建湖县建阳镇戛粮居委会出具证明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这三条河在地图上查到西塘河出口处与射阳河相交处实际名字叫永兴三叉口直接通向射阳河的河流。是上游而不是下游。有了以上这样不负责任的回复,才有给沿线养殖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不给赔偿!这一切都说明了什么?政府的公信力何在?依法治国的法律权威何在?根据以上政府文书(文件)资料显示,该企业已涉嫌犯罪。值得让人们深思还有:一,环保部门竟没有检测造纸业的特征污染物,悬浮物和色度,只是检了化学需氧量超标十多倍。二,据市环保局给漁民的答复书所称的上下游关系很有争议。三,渔业行政部门更没有认定评估此次死鱼损失多少万元人民币?存在回避法律责任之嫌。
有关本案件的发展动态,我们将继续关注,并作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