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案件判决披露惊人案情
●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云浮市水务局原副局长陈乃仲因被举报案发
为使无证非法采砂持续,一名老板给两名官员分别贿送了逾千万元的别墅。
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一名采砂老板为保证可以无证非法采砂,向多名水利系统官员行贿,随着其落网,广东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和云浮市水务局原副局长陈乃仲收人逾千万元别墅的情节也浮出水面。
现年49岁的林某系佛山人,是一名采砂老板。据指控,林某为谋取非法采砂的不正当利益,在2010年至2011年间,多次贿送财物给水务系统的领导干部,共计57.7万港元(以当时汇率折算未超过人民币50万元)。
落网后不久,在交代完自己的行贿事实后,2012年9月20日林某提供了吕英明、陈乃仲与采砂老板冯某之间受贿行贿的线索,后检察机关查明了吕英明、陈乃仲非法收受了冯某贿送的别墅各一套(分别价值人民币1189万元和1134万元)。2012年10月25日,云浮市人民检察院对陈乃仲涉嫌受贿一案立案侦查,次年6月8日移送审查起诉;2013年1月22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吕英明涉嫌受贿一案立案侦查,同年9月5日移送审查起诉。
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且数额巨大属于情节严重,但其在未被追诉前即交代罪行,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同时,其提供了重要线索,让办案机关得以侦破其他贿赂案件,相关涉案人员依法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已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遂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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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非法采砂 水利系统多名官员出事
2013年4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称,广东水利系统多名官员放纵非法采砂导致西江流域河砂被大量盗采,严重危害防洪堤坝安全。其中为首的便是广东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
吕英明涉案时间横跨2008年1月至2012年5月。他涉嫌滥用职权,违法审批企业河道采砂许可证延期使用。经检察机关初步核定,吕涉嫌受贿达2000万元,其中大部分来自采砂业主,不少单笔金额堪称巨大。
公开资料显示,吕英明自2001年开始即担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2012年10月,他由水利厅调到国土资源厅担任副厅长。当年11月26日,广东省纪委发布消息,称吕英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后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在广东水利系统采砂窝案中落马的官员还有:水利水政监察局副局长毛益勇,负责现场日常监督的云浮市水务局副局长陈乃仲、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吴沛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