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党和人民对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公安民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十七大以来,全省公安民警躬身践行这一核心价值观,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履职敬业,真诚倾听民意,着力化解民忧,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提升了人民警察公正、廉洁执法的形象。
一、厘清责任,积极强化组织领导
自2008年9月,公安部党委在“南京会议”上作出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重大决策以来,省公安厅党委迅速作出部署,提出三年内实现“执法主体建设、执法制度建设、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和执法信息化建设等四个方面有创新、有成效,使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执法思想更加端正、执法活动更加规范、执法能力显著提高、执法公信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的具体目标。研究下发了《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和进度。还就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卷宗考评、网上办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出台了专门的指导意见,加强指导。各市、县级公安机关也迅速制定方案,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各警种齐抓共管,多措并举,共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良好局面。2009年底,省厅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甘肃省公安机关重点工作规划纲要(2010—2012年)》,全力推进。省公安厅先后召开“陇南现场会”、“榆中推进会”就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部署安排。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建设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公安机关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各级责任,精心组织谋划,狠抓措施落实,规范执法活动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效果明显。六集反映全省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专题片,在甘肃卫视黄金时段播出,社会反响热烈。
二、着眼能力,切实加强教育训练
一是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端正执法思想的重要内容,结合岗位职责,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在队伍中进行查思想、查学习、查作风、查纪律,端正执法思想。通过不断努力,个别单位和个别同志对待群众的“冷、硬、横、推”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明显转变,群众投诉大幅度减少。二是狠抓法律学习和执法技能培训,三年多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2000多期,培训近10万人次,组织业务考试787次,56549人次参加了各种考核考试。省厅治安、边防、刑侦、消防、交管、禁毒等部门结合业务举办执法培训班,法制总队多次举办全省法制部门负责人培训班,2011年还组织全省法制民警组织全省130名法制民警分赴山东、杭州、江苏等省公安机关观摩学习,开阔了眼界,启发了思维,增强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信心。三是选树执法典型,发挥模范带动作用。省厅大力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先后培养、命名79个省级执法示范单位,其中3个县局、4个基层单位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2011年6月,又表彰了100名执法标兵,发挥了巨大的引领模范作用。酒泉以全国执法示范单位金塔县公安局为标杆,带动全市民警规范执法;榆中县公安局作为全国唯一县级执法示范单位在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座谈会上介绍了经验。四是各级公安机关普遍采取法律讲座、现场答疑、比武竞赛、考试考核等形式强化培训,提升民警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三年多来,共筛选出3000多起正反面典型案例,开展“以案析理”、“以案释法”活动,参加了剖析活动近4万人次,成效明显;五是不断加强辅警管理,规定了辅警必须先培训后上岗,重申了严禁参与只能由人民警察进行的工作的纪律。